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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评述

供热计量改革:分户供热可缓解供热矛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1-09  来源:北方新闻网  作者:郝佳丽  浏览次数:213

      生活在北方地区,供暖是每年冬季的一件大事儿,然而就是这件必不可少的大事儿让很多人都犯愁,甚至因此引发很多难以解决的矛盾。今年也不例外,到目前为止,供暖已经有两个多月了,可是部分小区还存在没有供暖、暖气不热、因个别居民欠费而停暖、推迟供暖却收取全额采暖费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年年都如此,那么这个老问题能否得到彻底解决?相关人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的供热计量改革不但能够实现节能节费,还可以造福老百姓。

      诸多矛盾导致停暖 个别居民欠费导致停暖

      “只因为部分居民没有交费,供热企业就把暖气给停了。天气这么冷,交费的居民要跟着未交费的居民受冻,这样公平吗?”日前,呼和浩特市电机小区20号楼居民向我们述苦。当日来到该小区,看到该小区20号楼单元门口张贴着一张未交纳采暖费人员名单,其中部分被撕毁。我们了解到,供热方于12月6日给20号楼停暖。20号楼共2个单元,2楼至6楼为居民住宅,在20多户居民中,有三四户未交费,有1户居民欠费多年,1楼的商户中有2户未交费。

      我们来到一户居民家中采访时看到,一位戴着手套、穿着厚厚的棉衣棉裤的老人讲到:“我今年70多岁了,在家冻得实在受不了,女儿要把我接到她家住,可是由于要给孙子做饭,我只好坚持住在家里,希望供热方尽早恢复供热。”随后我们来到负责该楼供热的呼和浩特市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电机小区供热站,一位工作人员坦言:“我们接管该小区3年了,其中20号楼有一户居民欠费3年,我们多次送达交费通知无果。后来,我们上门催费,这户居民连门都不给开,我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对于已经交费的居民跟着未交费的居民受冻,我们也是无奈之举。”工作人员讲到,只要未交费居民将费用交齐,就会立即供热。

      推迟供热却收取全额采暖费

      11月20日,居住在鄂尔多斯大街石东路小学西巷外贸工艺品厂宿舍的张先生向媒体反映:今年,外贸工艺品厂宿舍从10月26日开始供热。往年供热都是由内蒙古外贸工艺品厂自己烧锅炉,可是今年供热单位改成了内蒙古德力格供热公司。他们公司早在8月就接管了锅炉房,可是直到供热开始时,才发现供热管网坏了,随后便开始维修,供热因此整整推迟了11天。可是供热公司却还要按全额收取供热费,部分居民拒绝支付全额费用,供热单位就停暖。

      随后,相关人联系到了内蒙古德力格供热公司参与接管工艺品厂宿舍供热工作的王先生,他讲到,内蒙古德力格供热公司于9月正式接管该区域的供热工作。由于原供热单位锅炉老化,所以接管后首先新买了锅炉,同时对供热主管道进行了检修,时间比较紧张,所以在供热当日才发现居民楼下的管网存在问题,只好重新更换了部分管线,因此推迟了供热。由于居民楼下的供热管网所有权属于全体居民,不在供热单位的维修范围,不能准时供热的原因在居民,所以要全额征收供热费。

      办理停暖不容易

      11月25日,家住新城区团结小区的马先生说:“由于我经常外出,家里一直没人住,我也没有将房子出租的打算。为了节省费用,我想现在办理停暖,但不知手续如何办理?”在采访过程中,提出类似问题的不止马先生一人。

      据了解,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用户需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前一个月内,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共用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未分户控制的用户提出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书面申请经供热单位同意后,应当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由供热单位对供热系统进行施工处理。停暖不收取施工费用,恢复供热时应当支付施工材料费及人工费。

      供热质量参差不齐

      在呼和浩特市,虽然有些小区存在没有供暖或者是因欠费停暖的现象,可有些小区的暖气却热的让人受不了。家住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家兴小区的吕女士说:“我觉得住在这个小区的人很幸福,因为这个小区的暖气特别好。这几天降温了家里的温度正好了,前段时间没降温的时候,屋子里特别热,经常还得开窗户。现在国家提倡节能减排,这样不是在浪费能源吗?”12月27日,来到吕女士家,感觉确实特别热。用手摸了摸暖气片,烫手!在采访中发现,不光个别小区有上述现象,个别单位办公室也有类似情况。梁先生的办公室位于大学东路,他的办公室里特别热。“太热了!热得真难受!室内外温差大,害得我这几天都感冒了。每天上班时间,我办公室的窗户基本是开着的,下班后才关上。我家里的暖气是冻得受不了,如果能均匀一下就好了。”梁先生无奈地说。

      市民希望供热人性化

      如何解决供热矛盾?老百姓在供热方面又想达到什么的目标?近日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一番调查。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杨先生对于供热问题是这样认为的,供热其实也是一种商品,消费者交了钱,供热方就应该按照要求和规定供热,可现实却往往不尽如人意。杨先生说:“我觉得现在这种供热方式缺乏人性化。真希望以后供热也像供电、供水一样计量收费,用多少交多少钱,这样供热单位也能以理服人、收费有据,消费者花钱也心服口服,挑不出半点儿毛病来,矛盾自然也就解决了。”

      家住公务员小区的王阿姨提起供热的事儿就特别闹心:“2006年单位给我分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子,我们连一天都没住过已经交了2年的采暖费了,这钱花得实在是太不合理了。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关政策,合理收取采暖费。”

      供热计量受欢迎

      在采访的过程中,不止王阿姨抱怨采暖费收得不合理,也不止杨先生希望供热能够实现人性化管理,这也是多数居民的心声。那么怎样才能让采暖费收得合理,采暖方式实现人性化管理?这也是政府部门一直探索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制定关于供热行业节能的规范和政策。国家建设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到,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促进供、用热双方节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安装楼前热计量表和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新建住宅同时还要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既有住宅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热计量系统改造随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进行。

      从自治区建设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全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以及节能改造任务为600万平方米。2009年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进行改造试点,计划完成340万平方米,2010年计划完成200万平方米。还了解到,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的首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要求,凡在2008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筑工程以及改建、扩建工程的室内供热系统必须安装温度调节和户用热计量等装置。未达到分户控制要求、不安装计量和调控装置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工程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计量改造节能20%

      一直以来采暖费都是按照房屋面积收取,因此也产生了不少矛盾,供热计量改革实施后,对老百姓是一件好事,供热缴费将更为合理实惠。对国家来说将降低能耗,实现节能减排。

      从自治区建设厅了解到,供热计量改革是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落实节能减排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目前,北方地区供热采暖能耗高、比重大,北方地区城镇既有建筑65亿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25.2亿平方米,大部分为非节能建筑,平均耗能是气候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供热采暖能耗高,除房屋保温性能差外,缺乏计量和温控装置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导致热浪费15%~30%左右。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可以提高供热效率和用户节能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直接降低供热能耗。实践证明,对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并实现收费后,可节能20%。如果对集中供热的25亿平方米建筑实行热计量改造,实行按热量收费,每年可节约1260万吨标准煤。如果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同时进行,节能的潜力可达50%,即每年节约3150万吨标准煤。因此,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是节约能源的重要保障机制,是实现建筑节能的重要措施。

      据自治区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赵军介绍,2008年,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被建设部列为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2008年,两个城市分别要达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100万平方米。今年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通辽、巴彦淖尔等地开展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这也是国家“十一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今年我区完成了70万平方米既有居民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60万平方米的试点任务。预计明年要完成340万平方米既有居民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明年全区还将大面积推广热计量改革项目。

      今年国家下达3600万资金,自治区匹配了3950万资金,用于全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试点项目,只要是纳入国家分配到我区“十一五”6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中的项目,将会得到资金补贴。

      供热是最大的民生问题

      “一直以来,供热问题都是人人都关心却人人都解决不了的一个民生问题。”这是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陈红艳在接受采访所说的一句话。据陈红艳所长介绍,以前供热矛盾没有这么突出,采暖费都是单位统一交,不存在个别住户欠费问题。现在就不一样了,由于供热企业管理不细化,责权不明,一直以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供热问题。如果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供热矛盾会愈演愈烈。

      陈红艳说:“在我们北方地区,供热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陈红艳所长建议,首先要加大管理力度。有关部门要把这个问题当成民生的大问题去抓,责权明确、狠抓落实,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细则。当提起分户供热时,陈红艳连连点头:“分户供热是解决供热矛盾的有效方法。能实现分户供热最好了,这也是供热长久发展的一个好办法。早在3年前其他媒体采访关于供热问题时,我就提出过分户供热的建议,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实现。当然,实现分户供热有很大的难度,不是一句话就能解决的事儿。分户供热需要大规模的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我个人认为,虽然不能一次性都改造完,最起码先改造一个小区,哪怕是一栋楼也可以。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资源少的大国,能源是有限的。如果供热能够实现分户,不但可以节约能源,而且对居民和供热企业也是有好处的。相应的,供热矛盾也就减少了。这也是体现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

      供热分户计量这个概念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还很模糊,人们了解得并不是很多。为此,我们采访了鄂尔多斯市和德节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杨石师董事长。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热计量产品销售和能源服务业务的公司。杨石师董事长介绍,长期以来,我们所推行的供热体制采取的是“职工取暖,单位花钱”,采暖费按照住房居住面积收取的“大锅饭”式做法,“热”是一种福利而不是一种商品,没有实现计量和温度控制的政策和技术手段,由此产生了很多弊端:

      一方面给国家造成能源的极大浪费和环境污染,另一方面给老百姓生活带来很多不方便。如果实施供热分户计量,就可以实现在每户安装热计量表或热分配表,在散热器上安装温控阀,从而达到对“热”进行计量和温控的目的。也就是说,实施热计量之后,室内的温度可以根据住户的需要自行调控,采暖费根据基础热费和热计量表的显示数据进行收取,多用多交,少用少交,实现供热的人性化服务。当然,在推行热计量改革的过程中,技术手段和产品质量尤为重要,涉及到老百姓和供热企业的切身利益,所以应采用符合建设厅热计量和温控装置要求,纳入“自治区建筑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例如恩乐曼、米诺、霍尼韦尔、金衡等,从各地的使用情况来看,效果很好,售后服务也不错。总之,只有把好质量关,才能有效保证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节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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