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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评述

公共建筑节能受关注 纳入政府采购时机已成熟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27  来源:网站转载  作者:采编  浏览次数:200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央财政近日下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17亿元,加上之前预拨的36亿元,2012年拨付资金达53亿元。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按照严寒地区55元/平方米、寒冷地区45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2012年,预计将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9亿平方米,近300万户居民将住上“节能暖房”。
 
  推进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时期重点节能工程。据了解,从2007年至今,中央财政已累计下拨资金180亿元,用于支持北京等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完成节能改造面积3.1亿平方米,取得了节能环保、改善民生等多重政策效应,每个采暖季平均每平方米节约煤炭10公斤,室内温度提高3℃-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成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节能暖房”工程。
 
    与居住建筑相比,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更加受到关注
  早在2011年5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的通知》就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目标,提出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同时,要建立健全针对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等手段,实现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计量、可监测。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基线,识别重点用能建筑和高能耗建筑,并逐步推进高能耗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
 
  同年8月底,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强调要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完成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切实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重点用能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效改变目前还存在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高、增长势头猛、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建筑业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目前,全国范围内的节能建筑仅占整个建筑总量的10%左右。因此,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不仅任务繁重,而且势在必行。
 
    节能服务纳入政采时机成熟
  公共建筑节能是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将节能服务尤其如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节能机制更规范地作用于建筑节能领域,对于公共机构节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此,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明认为,推进公共建筑节能使公共机构率先推行节能服务更为具体的载体,这也为政府采购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兴节能模式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北京贷款机构认为,目前,政府采购推行节能服务尤其是合同能源管理恰逢其时,节能服务纳入政府采购时机已经成熟,在相关政策、技术、体制等方面都已做好了准备。公共建筑节能是政府采购在节能服务方面很好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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