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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要闻

实施建筑采暖计量收费的建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14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051

    1.建筑采暖计量收费是节约能源的有效措施
    实施建筑采暖计量收费是由过去按面积收费转向按用热量收费制度的改革,是节约能源、提高住户用热舒适度,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70年代,西北欧国家为了应付能源危机,在建筑采暖用能方面采取了提高建筑保温性能,推行按热计量收费的制度以节约能源的措施。90年代,东欧国家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化,在引进西北欧先进供热技术的同时,也开始进行收费制度的改革,由原来的包费制改为按热计量收费。这些国家的经验说明,采用按热计量收费后,可节约能源20%—30%o 
    我国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以来,特别是在最近几年,一些供热企业就开始旨在改进供热二次系统,实行按热计量收费的研究和试验,以节约能源,减轻大气污染,促进供热行业面向市场经济。
    1991年北京市热力公司在会城门小区进行了供热节能示范工程研究,对传统的单管散热系统在建筑入口安装混合式节能调控设备来调节供水温度,在立管上安装流量平衡阀,对于双管散热器系统,还在散热器上安装温控阀。试验结果表明,采取上述措施能有效地解决竖向失调问题,室温失调只有1oC左右,可节约能源20%。
    1996年天津市热力公司在河西区滨水里和寿园里进行了按户计量收费试验,入口处安装热量表和自立式压差调节器,每组散热器上安装温控阀和热量分配表,结果是:双管试验系统的节能率为25.2%,单管试验系统的节能率为15.6%。
    1997年山东省烟台市在民生小区进行计量收费的实验研究,在试验楼内采暖系统入口安装热量计,散热器前设温控阀,入口设自力式压差控制阀,立管的平衡阀、散热器回水支管的流量表,散热器上的热分配表按不同方案设置。根据一个冬季运行的数据表明,节能率达4.13%—l0.76%。随后其他一些城市或地区也进行了这种试验,同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新、旧建筑采用不同的热计量收费方法和步骤
    国外虽然早在70年代就提出分户热计量收费,但由于实施中困难较多,至今,包括西欧、北欧一些国家在内,安装户内热量表的比例仍不是很高的,除德国已达到75%—80%外,法国装户内热量表的用户不到30%,波兰15%—20%,捷克斯洛伐克只有2%—7%,其余大部分都是在单元进口装热量表,计算该单元总用热量,然后按户分摊。芬兰的热力站小,平均供热面积只有几千m2,于是把热量计装在站内分摊。分摊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在房间内每一组暖器片上安装热分配表,根据分配表上的液体蒸发量计算(不是实测)用热量,然后进行分摊;另一种是按用户的供热面积分摊。由于采用热分配表分摊的方法给物业管理单位增加工作量和计算费用,而且还可能发生收费纠纷,因此大多数以采用简单的按用户面积分摊的方法。就我国情况来说,对于新建筑,因为按分户热计量收费设计的户内采暖系统和按传统设计的户内采暖系统的费用(不含热表)相差不多,而所需费用又可以纳入基建投资解决,容易实现,因此可以要求新建筑的户内采暖系统自规定日期起一律按分户热计量收费设计,以加快采暖计量收费的实施。但对于旧建筑要做到分户热计量收费的难度就很大。这是因为: 
    2.1 工作量大:全国现有集中供热面积约8.6亿m2,其中住宅面积约5亿m2,进行改造的工作量很大,需要很长时间。
    2.2 花钱多:按每户的改造费用2500元计算,共约需200亿元,难以筹集这样多的资金。
    2.3 改装困难:对用户,特别是内装修比较好的用户,将会给他们带来不方便和经济损失。因此,建议采用在每一幢楼的单元进口(或小热力站)安装热量计,计算该单位(或小热力站)的总用热量,然后按每户的供热面积分摊,将来有条件再装户内的热量表。目前国内有一些采暖热计量收费示范工程采用了热分配表分摊的方法,这些热分配表都是国外生产的,由外国公司进行标定和计算。标定和安装工作复杂,每年还需要付出一笔计算费用,但它不失为一种分摊热量的方法,建议国内有关单位研究和生产类似的热分配仪表。 
    3.做好建筑采暖计量收费的技术准备

    根据试点城市和试点单位的经验,实施建筑采暖计量收费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3.1 政府支持,由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和办法并广泛宣传,组织实施。 

    3. 2 做好建筑采暖计量收费技术工作,使供热系统适应分室控制温度和按户计量的要求
    3.3 研究和开发热计量和节能所需要的仪表和设备,并制定有关产品的标准。 
    供热系统包括热源、输配和用户三个部分。我们把由热源至热力站的管网称为一次管网(系统),由热力站引出至用户的管网称二次管网(系统),其中包括户内管网系统。供热系统适应分室控制温度和按户计量需要做好如下两方面的工作:
    3.3.1 改变现有的户内采暖设计,或改造已建成的户内采暖系统,使其适应建筑采暖热计量收费的要求。近几年来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在这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技术委员会也曾于1998年9月开会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专门研讨:(1)单管、双管两种户内系统的水力工况和热力工况分析;(2)室内单管采暖系统的改造方案和室内双管采暖系统的实施方案;(3)单元热力入口形式;(4)二次系统的调节方案;(5)分户热计量收费的户内采暖系统以及按热量收费的办法。这些工作无疑为实施建筑采暖计量收费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可操作方案。
    3.3.2 改善一次系统使其适应建筑采暖计量收费的要求。目前大多数供热系统采用质量调节或分析阶段质量调节的调节方法,在热网循环水量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来改变供水温度,调节供热量。实施建筑采暖热计量收费后,用户将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调节用热量,系统的流量不时在变化,继续维持定流量的质调节已经是不可能了。在这种情况下,供热系统的特性将会有哪些变化,现有供热系统如何适应这种变化等等也需要研究和解决。目前这个工作已经开始,仍需继续深入研究。 
    4.妥善解决供热公司的难点
    目前很多供热公司对建筑采暖计量收费不很积极,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4.1 缺少改造资金。
    4.2 现有供热系统不能适应建筑采暖计量收费的要求。正如在前面已经提到的,实行建筑采暖计量收费之后,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调节室内温度,改变流量,供热公司根据用户用热的变化来改变供热量,供热公司已由过去的主动调节变为被动调节,由质调节变为量调节。现有供热系统,包括热源1热力站和用户的设备已不能适应这种变化,需要更换,如热源厂需要采用变速泵等。另外,一些城市的供热系统,分别由几个部门来管理,热电厂由电力部门管理,用户由房管部门管理,供热公司只管理输配,如果没有热源厂的支持和配合,就不能及时改变供热流量和参数以适应用户变化的需要。就目前情况来看,热电厂很难做到根据供热系统用热量的变化来及时改变供热量,因此,供热公司也就很难去承担这个任务。
    4.3 热费收入减少。这是因计算收费的供热指标和采暖季总供热量低于实际的供热指标和采暖季总供热量而造成的。初步算下来,实现建筑采暖热计量收费后要少收10%—20%热费,这个数字还不包括由于水力不平衡,房屋冷热不均等原因造成的能源浪费。如果把这部分计算在内,实际的供热指标和采暖季总供热量还要低,热费的收入将减少20%—30%。从理论上来讲,供热公司是不应该收取超过用户用热量部分的费用,但是正是因为有了这部分收入才缓解了企业由于热的销售价低于成本,以及经营管理上的粗放所造成的亏损。
    我们要妥善解决供热公司的困难,因为没有供热公司的积极参与,有效节约能源的措施就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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