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丹麦王国供热管理部门的邀请,我有幸参加了建设部“城镇供热计量技术及管理”考察团。2007年8月28日至9月10日,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李东序司长为团长的带领下,对丹麦、瑞典、芬兰北欧国家的供热计量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先后同丹麦交通能源部能源署、挪威能源部能源监察署、瑞典区域供热协会的官员和有关专家,就供热计量、热网系统节能、能源管理服务、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环境保护以及建筑节能等方面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参观考察了丹麦费特拉热表生产厂家和其能源服务公司,并同他们进行了有关技术方面的探讨;考察了哥本哈根、雷克雅未克、卑尔根、奥斯陆、斯德哥尔摩、赫尔辛基等城市的供热设施和热计量设备现场。通过考察交流,得到了北欧有关供热计量和管理的第一手资料。
积极推行供热计量,充分体现行为节能。北欧的城镇供热,实行供热计量和按热耗计量收费。热计量和按热耗消费是使集中供热商品化的各种技术和方法的核心,有利于建筑节能。在北欧,建筑能耗在社会总能耗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欧洲的建筑能耗比例为30%~40%,而在建筑能耗中,供热和空调的能耗占到了50%~70%。为了实现行为节能,1926年丹麦人OdinClorius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只热分配器,在丹麦开始按实际热消耗热量分摊取暖费。
1973年以后,北欧国家制定政策,开始强制实行按实际消耗量收取热费。如,欧盟制定了建筑节能环保指令,对供热计量做了明确规定。其中第3条指出:“各成员国应制订和执行暖气、空调和热水计量收费计划。按计量收费应建立在实际消耗的基础上,按恰当的比例分摊热费。这些计划应能使这些能源的成本在一栋楼的全部或部分用户中分摊。分摊是以每个用户所实际消耗的暖气、冷热水的数量为基础的。此条适用于有集中供暖、集中空调或集中生活热水的建筑。这些建筑物的住户应该能够调节他们自己的暖气、冷热水的消耗。”
近30年的实践证明,采用按热消耗量计费不但能节约15%%~30%%的能源,而且可以增强用户的行为节能意识。由于用户自己可以控制使用量、按实际消耗量支付热费,绝大多数的住户,采用并且养成随时根据需求调整室内温度的习惯,而不是让室温任其自然、浪费能源,同时开立给用户的用热账单也非常详尽,体现了费用支付的透明性和公正性:用多少热交多少钱,多用热多交钱,符合市场的规律。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让欧洲国家承担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责任,因此,北欧愈来愈重视能源的消耗和环境保护,同时也更加重视通过按用热计量方式,影响人们用热的行为节能。
楼栋计量、按户分摊是北欧热计量的常见方式。在考察中发现,北欧常见的供热计量方式是楼栋计量、按户分摊。“楼栋计量”是计算热费和分户计量的前提条件,可以起到划分供热企业责任、处理业主投诉纠纷、提高水力平衡、实施能源审计等作用。此外,在热力站、热源等地设置热表,还能起到收集数据、加强量化管理的作用。丹麦、瑞典、挪威和芬兰等国家很重视“楼栋计量”,在推行热计量工作时就在建筑热力入口处安装热量表,实行“楼栋计量”,而楼内的用户则按面积平摊费用。
早在上世纪70年代,欧洲发达国家就相继制定法律,在供热系统中强制性安装了散热器恒温阀,使恒温阀得到了快速普及。气候补偿、水力平衡和组装式热力站等节能技术也得到了推广运用。同时,欧洲还有专业的能源审计机构审计建筑供热能耗,提供技术改造方案。据了解,欧盟还统一审计标准,对建筑能耗水平进行公示,对于超出公示能耗的系统,将检查原因并追究责任。瑞典、挪威和芬兰等国家的热计量工作都是建立在成熟的建筑节能工作基础之上的。
目前,人们对热计量的理解还存在差异,很多人认为供热计量就是分户安装热量表。由于热具有可传导的特性,例如建筑物内部的热损失,邻居之间的热传递等,不适合采用像电、水和煤气一样的直接用表计量的方式。因此,北欧的集中供热、分户热计量基本采用了“分摊”的方法,较少对每户的用量采用直接计量的方式,即全体住户按各自消耗量分摊集中供热费用,而不是简单规定一个热量单价。
挪威区域供热公司的经理介绍,他们公司都是将热计量表安装到楼栋,一楼一表,楼栋内部各居民用户热费分配由能源服务公司或物业公司负责,热量表计费周期为一年,即每年抄表一次,分四次收费,多退少补。瑞典区域供热协会负责人派克森先生介绍,瑞典90%%的建筑实行集中供热,他们的供热计量,大多是以每栋住宅楼安装计量表来计算的,一楼一表,抄表收费,每月抄表一次。在热用户的热费中分固定费用和可变费用,其中固定费用占30~40%%,不管用户用热与否,这个费用都必须缴纳;可变费用占60~70%%,由用热家庭负责缴纳;家中的所有暖气片上都有1~5刻度的温控阀,根据需要调节室温,体现行为节能。热源厂负责安装热表和热交换器,有关表的费用都算在房子中,将在房费或物业管理费中统一打包收费。
充分发挥能源服务公司的重要作用。在北欧,大部分的热计量工作是由业主、物业公司委托能源服务公司完成的。热计量分摊的复杂性就要求有一个具有专业性、公正性和可靠性较高的第三方来完成这项工作,基于以上的要求,能源服务公司应运而生。标准的热计量服务公司提供以下基本的服务:根据法律规定,提供计量装置或为客户采购第三方设备;计量装置安装指导;数据采集及消耗件更换;数据处理与数据管理;提供费用分摊结果。除此之外,能源服务公司还可以有效的协助政府部门贯彻有关节约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
欧盟部长理事会于1993年9月13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建筑节能环保指令93、76、EEC,SAVE,旨在通过建筑节能来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除了改进建筑技术的具体措施,修订后指令的着眼点,放在了改变消费者的行为上,要求欧盟各国实施计量收费。修订后的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采取了适合本国国情的措施,鼓励暖气、热水和空调的计量收费,刺激用户按需用热、取得了明显的节能效果和社会公正性。
由于欧盟的指令是指导性和劝说性的文件,不能凌驾于各成员国的法律之上,再加上各国由于能耗中的煤炭比重、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集中供热的比重、节能环保的迫切性、热计量收费的历史、政治体制等的不同,导致了修订后的欧盟指令(SAVE)发布后,各国分户热计量收费进展上的差异。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从制定到实施都必须体现它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作为第三方的能源服务公司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因此,能源服务公司得到广大用户和供热公司的信赖,为各国顺利推行计量供热及维护社会的稳定创造了条件,使计量供热事业进入良性循环。由此可见,能源服务公司是政府机构、水、电力等市政供应部门,在物业公司及管理部门、建筑设计与计划部门以及其它需要分摊服务的机构与最终消费者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