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科技部获悉,《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目前已出台68项实施细则,部分省市已进入政策实质落实阶段。
2006年2月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从十个方面全面系统地提出了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为保证配套政策落到实处,国务院有关部门着手制定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内容涉及税收政策、金融政策、政府采购、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教育与科普、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军民结合等。
这些重要政策将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重要作用。如在税收政策方面,有关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捐赠科技创新、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发展、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等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在金融政策方面,有关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行业支持科技创新、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在政策采购方面,有关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办法、支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在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关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加强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等实施细则已经出台。
目前全国有33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实施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或实施意见,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170多项实施细则,在加大科技投入、加强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吸引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提出了许多较有突破性的政策和措施,出台的实施细则涉及范围更广泛、内容更加具体。
其中,企业最关心、优惠力度最大的“企业研发费用150%加计扣除”在部分省市已经进入政策实质落实阶段。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上海市企业执行加计扣除政策少交企业所得税7亿多元。截至2007年6月,江苏省企业执行加计扣除政策少交企业所得税6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