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甘肃视窗兰州4月2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到“十一五”末,兰州市计划完成13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这是记者4月23日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得到的消息。这一举措带来的直接效果将是——房屋单位采暖能耗达到约11.5KG标准煤/平方米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73万吨,可节约资金1092万元(按400元/吨计算),减少排放二氧化碳52.38吨、二氧化硫42.31吨、氮化合物266.93吨。
根据调查测算,兰州市燃煤集中供暖非节能建筑每个采暖期平均消耗30.40KG标准煤/平方米,耗电3.6度/平方米,折合31.42KG标准煤/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全年平均耗电量为55度/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的耗电量达220度/平方米,单位面积平均能耗为62.90KG标准煤/平方米。
建筑节能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十大节能工程之一,截至2006年底的数据显示,兰州市既有建筑存量约为9500万平方米,其中民用建筑总量为7500万平方米,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49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21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2800万平方米)。一方面,这部分建筑主要以砖混结构、异型框架结构和混凝土大板为主。由于墙体和门窗保温密闭性差,导致冬季采暖能耗高,居住舒适度差,室内温度很难达到18度,墙体结露发霉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兰州市目前热源热网运行效率也十分低下,中小型锅炉设备和供热管网平均热效率尚未达到70%,比国际先进水平低25个百分点。
这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改造范围为:2000年前竣工验收,未做节能且能正常使用年限25年以上的非节能民用建筑;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民用建筑;按《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规定判定,达不到该标准要求的居住建筑。
根据兰州实际情况,热计量方式优先实行热源计量和楼栋计量。室内采暖系统改造以温度调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方便热量收费。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改造的供热采暖系统,必须明确一处供热企业和终端用户之间的热费决算点,并在该位置上安装热量表。(崔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