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供热是按建筑平方米收费,在采暖期无论有无需求,一律按规定的时间统一供热。这一供热和收费方式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节能型住宅的推广建设,甚至造成能源浪费。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在分户供热的基础上增设流量温度计量仪表和流量控制器,实施用户按需求使用、供热公司按流量温度收费。
大连市建委表示,目前,大连市居住建筑实行按表计量试点面积已达512万平方米。今年,将重点抓按表计量工作,根据大连市建委《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建居住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管理规定]的通知》(大建委发[2011]352号),对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所有供热单位在签订新建建筑供热配套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供热按表计量合同,确保年内竣工的新建建筑实施按表计量。
制冷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在“颐和香榭”小区进行了2009年、2010年、2011年三个采暖期的按热量表计费试点。今年计划出台《大连市供热按表计量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的收费原则、收费比例、收费方法。此外,我市还将抓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对于已经达到二步节能标准的住宅直接安装计量表,对于不节能房屋,首先进行节能改造,然后安装计量表。大连市将逐步实施以计量、温控等方式调节、计算用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