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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要求各市公布供热计量收费方式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8  浏览次数:238
       河北省住建厅于日前召开了全省供热保障工作调度会,要求各地全面做好今冬供热准备,各市要在供暖前20天向新闻媒体公布本市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小区名称、供热单位、计量方式、收费方式、计量价格及退费补费政策等,并在每一个计量收费小区进行计量收费公示。

今年河北省共开工建设供热项目565项,其中新建热源116项,热源改造79项,热网建设114项,老旧管网改造256项。全省在热源热网建设改造工程中共计投入53.2亿元。截至9月底,116项热源建设项目完工64项,完工率55%;79项热源改造项目完工53项,完工率67%;114项热网建设项目完工57项,完工率50%;256项管网改造项目完工180项,完工率70%。目前许多工程还正在施工。

省住建厅表示,今年的供热工程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各市县必须加快今年所有在建工程进度,对每一项新建工程、替代工程、大修工程、煤改气工程以及新能源项目等都要倒排工期,确保采暖期前全部完工。北部城市张家口、唐山、承德、秦皇岛要在10月中旬全部完工,其他城市必须保障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全省要做到采暖期前15天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行条件。

按要求,各市今年将供热计量价格中基础热价比例调整为30%,取消“面积上限”,实行“多退少补”。目前唐山、邢台、沧州、廊坊、张家口已经制定,邯郸市召开了价格调整听证会,保定、衡水、秦皇岛、石家庄报物价部门进行成本监审,承德市还没有启动调价程序。

此外,按要求,10月底前将物业托管收费改为供热企业直接对用户管理和收费,解决物业托管引发的诸多矛盾。目前,保定市制定了120个换热站移交方案,廊坊市印发《关于供热企业对用户直接管理与收费的通知》,107个物业直管换热站现已移交39个。石家庄市今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接管换热站,试点200万平方米。

按要求,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要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13年采暖期,各设区市、县级市住宅计量收费面积要分别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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