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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复供、报停手续可以办理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8  来源:烟台晚报  作者:孙致霞  浏览次数:282
本报讯(记者 孙致霞)为避免每年临近供热办理暖气报停、复供手续扎堆的情况,市区热力企业提醒市民,想办理暖气开通、报停等业务的,现在就可以办理了。
昨天,记者在金房卧龙热力客户服务中心看到,工作人员正在为市民王女士办理暖气开通业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用户增加、减少用热面积或停止用热的,应于当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内,到供热单位办理有关手续。需要办理的用户,请携带房产证原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到金房热力公司客服部办理,上供下回系统的住户还需要缴纳每组暖气25元的拆卸或安装费;一户一阀系统的用户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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