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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热物业办:需业主摊钱维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7  来源:银川晚报  作者:杨晓佳  浏览次数:220

上月末,兴庆区太阳都市花园小区10号楼二单元的下水就开始堵了,二、三楼居民家的地板被泡,四楼客厅被淹了5次。

居民们找到了物业,物业让二楼以上每户居民出300元找人疏通,一个多星期过去了,钱还没收齐。“这钱不是该物业公司出吗?”僵持之下,一位居民拨打了本报热线电话。

8月5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这不,你来之前,刚把客厅收拾干净。”四楼的居民告诉记者,短短十几天,家里淹了至少5次,该居民说,家里的洗手间堵了,他们是自己花钱疏通,但这次堵的是主管道,大家觉得应该是物业公司负责疏通。

对于居民的投诉,众一物业太阳都市花园服务中心经理高建成颇为无奈,他表示,《物权法》里,物业公司只负责公共区域,单元门内属于单元业主共有区域。当时集资收费时,已经跟居民讲明白了,城市道路上的下水叫一级管网,小区内的下水叫二级管网,属于物业公司管理,如果堵塞由物业公司出钱疏通。而每户居民家的管道一直到连接公共管道的部分,叫做共用管道,这部分如果堵塞,由居民自己摊钱疏通。

还有居民提议:不是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么,怎么也不该居民出这钱。对此,银川市供热物业办专项维修资金科王珍科长回复:“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的中修和大修,该单元楼共有三根主管,此次是其中一根堵塞,而不是整栋楼,这不符合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条件,需要业主自己摊钱维修。”

本报记者杨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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