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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天山区多斯鲁克路71号院将安暖气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7  来源:天山网  浏览次数:212
       新疆网讯 (记者宋建华报道)23年来,多斯鲁克路71号院的公房终于要通暖气了。这对于36户110名居民来说,可真算得上是个好消息。

8月5日,正在四处找房搬家的陈芳听到这个消息,也露出了淡淡的欣喜之情,至少这个冬天她不会再生冻疮了。

陈芳所在的乌鲁木齐天山区多斯鲁克社区多斯鲁克路71号院,由两栋36户背靠背的两层公房组成,目前一共住着110名各族居民。

71号院里的房间最小15平方米,最大20余平方米,是乌鲁木齐市房产局1956年建设的,建成时就没有下水和暖气、天然气。

1991年该公房被翻新成两层楼房,如今属国资企业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沿着不足一米的巷道,记者来到陈芳家的房子,这间15平方米的房间被隔成了两间,里面是卧室,外面是厨房兼杂货间,只有两扇窗户的房间白天开着灯,门前由炭房改成的厕所散发着异味。

这样的房子,陈芳一家四口就在这住了23年,随着四周高楼不断建成,她觉得自己家成了“孤岛”。

家里没有下水、没有厕所,四周高楼大厦挡住了院落的阳光。最让陈芳难受的是冬天,没有暖气也没外墙保温的楼房相当冷,虽然有火墙,但每年冬天她都会生冻疮。

多斯鲁克社区和市检察院下派社区的“三民”工作组曾努力协调各部门,要将该院落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或更换房源。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鲁涛介绍,由于该院属国有资产,只有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棚户区”规划才能实现棚改,而公司目前也没有可供更换的房源。目前,他们会力争年内解决该院落暖气入户和外墙保温问题。

据了解,公房主要指直管公房或房屋产权属企事业单位所有的房产,承租户大多数是住房制度改革之前由房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原有的政策规定调剂安排入住的,与现有公租房安排的特定对象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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