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万廷化 实习生 柳聪
8月6日中午,蓝先生等人分别拨打开封日报报业集团市民呼叫中心电话及记者的电话反映:“有人偷了滨河佳园小区的地热井管道(设备),小区地热水被停。今天上午,业主们当场抓住了两名偷井房设备的‘小偷’。我们业主希望晚报记者前来调查,要求偷走地热井设备的人恢复供水。”
下午2时40分,记者骑车赶往现场,一路上不断接到该小区业主打来的电话:“我们业主入住小区以前,缴纳了配套费,兑钱购买了深水泵并按时交纳水费。现在,有人想霸占地热井,不想让我们使用地热水。”“现在正是天热的时候,有些人偷窃供水管道、供电主板,以此手段达到控制地热井的目的。”
记者来到小区5号楼西头相邻的井房院内,看到井房门口围了七八个人,机井房旁边蹲着一位瘦瘦的老人和一位胖胖的中年男子。有人告诉记者:“这俩人是小偷,他们的同伙把配电盘主板偷走了,致使小区内一两千人不能正常用热水。”瘦瘦的老年人说:“我们没有偷供电主板,是老板让我们过来看管井房的。”
在现场,南苑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负责人李希辉拿出证件让记者观看。他说:“我们接到报案,说是这里有两人偷东西,但是,我们来以后发现是双方的产权纠纷。按照程序,需要带双方代表去派出所进行询问、解决问题。但现在,业主不让带走相关人员,问题也没法解决。”
在现场,记者用电话向南苑派出所负责人通报了上述情况。派出所负责人希望记者帮助做工作,让业主代表来到派出所与井房“管理人”协商,用最快的速度恢复供水。经过记者做工作,业主同意派出代表到派出所去。
在南苑派出所会议室,记者见到了提前赶到的滨河佳园地热井“权利人”王先生等5人。
他们交给记者一份有滨河佳园开发商梁某某签字的材料。材料显示:“本人系地热井合法取水权人,该权利系国家行政各部门依法授予并因此产生法律效力,本人目前所有的行为均受到法律保护,本人目前的行为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王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梁老板与我们签订了授权合同,我们有依法管理地热井的权利。”他的说法,遭到后来赶到的业主代表的反对。他们说:“我们买房的时候交了配套费,兑钱购买了相关设备,全体业主才是地热井的权利人。”
派出所负责人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一再强调:“居民用水是大事,首先要解决的是恢复供水问题。然后,双方再确定、协商地热井的产权及相关事宜。”
当日下午6点10分,记者离开派出所时双方还在协调用水纠纷。
8月7日早上,滨河佳园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经协商,相关人员维修了井房供水设备。昨日晚上10点多小区恢复供水。通过此事,大家都很感激晚报记者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