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建筑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并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的积极性,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监管,对拒不执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依法严肃处理。我省还将开展供热计量收费专项督查,对全省新建建筑热计量收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邯郸、衡水两市将在2014年采暖期前出台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价格政策,取消“面积上限”。
同时,我省各地市将积极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所有县(市)主城区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达标率达到97%以上,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达到主城区建筑工程总量的97%以上。同时,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对达不到II级以上标准要求的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厂)进行改造。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县城达到85%。严禁城市生活垃圾露天焚烧。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规范、稳定、达标运营,污泥处理处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