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物价局了解到,今年的供热价格政策与去年没有变化,即仍按照潍价格[2008]16号文件规定执行。潍坊市中心城区供热(蒸汽)价格分为居民生活采暖用热(蒸汽)和非居民用热(蒸汽)两类。其中:居民采暖用热终端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为25.6元/㎡(低保户21.6元/㎡)。非居民用热(蒸汽)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在中准价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中准价格标准:非居民用蒸汽终端中准销售价格(含税)为210元/吨,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为31.2元/㎡。
今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走低,为何供暖价格保持不变?对此,市物价局的新闻发言人李树新向表示,潍坊市现行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目前的供热价格仍然低于供热成本,另外,煤碳以外的供热成本近年来涨幅较大,新规定对取暖期室温提出了更高要求,潍坊城区供热价格下调目前尚不具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