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滕州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共涉及88个单位的97台(202.4蒸吨)锅炉,将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城区治理改造任务。预计今年完成82台替代任务,明年完成15台替代任务。
补贴政策和奖励办法,对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验收合格后,按5万元/蒸吨给予奖补;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验收合格后,按3万元/蒸吨给予奖补;2015年12月31日后,取消奖补政策并全面拆除城市建成区内40t/h以下燃煤锅炉;对在实施燃煤锅炉改造过程中不进行改造也不继续使用的锅炉,将在其自行拆除并经过验收后,按1万元/蒸吨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