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李国玉) 今年哈市供热10月13日起开始试水打压。对于不按规定试水、不按期开栓、造成较长时间停热及投诉率高的企业将被曝光,情节严重的减扣煤热联动补贴。这是9月28日记者从哈市冬季供热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会议要求哈市供热企业提前一周试水打压,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凡是不按要求调试、不按时开栓、投诉率高的企业将曝光。在供热期,应当实施24小时连续供热和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热源,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热源,要延长供热时间确保居民室温达标。开栓后,因调试检修不利造成辖区内较长时间停热的,曝光批评的同时还将扣减煤热联动补贴。目前,政府部门正在制定针对上述行为的处罚实施细则,并将尽快实施。同时,还计划将曝光情况加入到供热企业信誉评价体系当中。
据了解,2014至2015供热年度,对于居住使用城市供热的供热保障对象(含呼兰区、阿城区)的认定以及供热保障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等工作,继续按照《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供热保障对象网上认定和热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执行。双城及其他各县(市)暂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供热保障政策。
另外,自行采暖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及热费补贴发放,按哈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供热单位要将符合供热补贴资格的人员在其所居住居委会进行公示,同时不得要求享受供热补贴的用户垫付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