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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降价取暖费坚挺,垄断作怪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1  浏览次数:256
     我国北方冬季供暖即将开始,近日呼和浩特有市民质疑,煤价降了好几年,取暖费为何不降?为此,内蒙古发改委要求各地对供热成本进行审核,合理调整价格。(见10月19日中国广播网)

据悉,目前我国北方供暖主要以煤炭为燃料,而最近几年煤价跌入低谷,数据显示,2014年三季度动力煤价只有2012年的50%左右。煤价大幅下降,几年前制订的取暖费依就坚挺,纹丝不动,这种情况非内蒙古一地独有,具有普遍性。许多地方找出种种理由回应群众的质疑,如西安市热力总公司负责财务的领导说,现在治雾减霾,环保要求高,供热企业须加装脱硫、脱硝设施,成本很高,供热经营仍然是亏损。

煤炭价格降了一半,供热企业仍然只亏不赚,如此说辞让人难以置信。或许在这位官员看来,群众是凭感觉说话,我们是凭理性说话,有数据支撑。既然有数据,为何不端上桌面让公众看一看?

数据不公开、不透明,锁进“保险柜”,所谓亏损只能是自说自话,难于得到社会认同。不错,煤炭脱硫脱硝需要加大成本投入,但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政策规定,企业加装脱硫、脱硝设备,并正常运行,可获得节能减排资金补贴,供热脱硫脱硝所投入的成本,显然要大大小于煤炭降价所获取的收益,适当降低取暖费自是题中之意,在情理之中。

然而供热价格铁板一块,群众奈何不得,根子是垄断作怪。许多城市冬季供热被一两家企业所占据,难形成竞争,加之供热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与供电有着相似之处,需要建设管网,一般企业,尤其民企,很难插得进来,这就易形成“一家独大”的价格垄断。

供热垄断须打破,供热成本须透明。北方冬季供暖长达3至5个月,涉及几亿人,是一块巨大的利益“蛋糕”,百姓的利益诉求要正视,政府对供热企业的“亏损说”须进行严格、细致的成本审计,并甄别哪些成本是合法、合规、合理的;哪些成本不合理,譬如垄断企业的铺张浪费、高工资、高福利等所形成的生产或管理成本,总不能让消费者全额“埋单”吧。

城市居民供热除具有公共服务属性,还具有市场化性质,对市场依存度较高,因为煤价是不停波动的,比较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应该是采取与市场煤价联动,这可参照汽油柴油供销模式,定期调价,有涨有落,供热“铁板价”既不能真实地反映成本构成,也有损消费者利益。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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