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反映:去年还供热 今年不供了
“我家是新建小区,一共8栋楼,我是去年入住的,去年采暖期给供热了,但效果不好,一冬没少挨冻。这回我早早把采暖费交上了,期盼供暖能好点儿,可谁知道今年说不给我们供热了。”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20日那天,他发现小区门口贴着凯胜供热公司的公告,说小区热用户不足,达不到开栓标准,所以不能为小区供热。
“眼瞅着降温了,说不供热就不供了,这一冬我们可咋办啊?”张先生无奈地说。
供热公司:此事正在协调当中
对于此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没有办法,什么时间试水也无法确定。
据介绍,现代富豪家园小区是在2012年开发的,并且去年采暖期还可以正常供暖,可在今年却出现了这样的问题。“现在供热公司说无法供热,但我们都缴纳了全额热费,这钱怎么算?如果这个供热公司‘弃管’了,别的公司可以接管吗?”带着张先生的疑问,记者拨打了供热公司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正在协调当中,具体情况需要沟通有关领导再给答复。”可至记者截稿时,也未收到供热公司的回复。
昨晚据张先生反馈,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可能在10月25日开始注水。
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热
对于这一问题,供热管理部门表示,居民只要交全款热费就应该供热。根据有关规定,新建住宅整栋楼入住率不足50%的,由开发商与供热企业进行热费结算。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确定交全额或基本热费。
而一名供热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整栋楼入住率达不到50%,肯定会影响供热效果,因为供热损耗相当大,很难达到理想温度。根据政府文件规定,如果居民入住率达不到50%,供暖单位有权和热用户协商确认温度,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热。
但是,另外一个规定却让居民的保障打了折扣。根据供热管理办法:新交付使用的居民楼,整栋楼入住率低于50%的,供暖单位和居民确认温度后,如果供暖单位供应温度低于政府规定温度,不在退费范围之内。
本报记者 邢程 实习生 毕杨 木瑶 孙洪(来源: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