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正式进入供暖期了,居民认为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标准时,可向相应供热单位报修或提出测温要求,如供热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测温,用户可向市供暖办投诉或提出测温申请。今年,各家供暖企业将使用统一的供暖测温记录单。
接到测温申请3小时内入户
进入供暖期后,居民认为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标准时,可首先向相应供热单位报修或提出测温要求,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用户诉求后3小时内入户测温。入户测温时间为当日6时起至22时止。
测温人员进入用户室内,首先检查门窗是否封闭,对开门、开窗用户应告知封闭门窗半小时后测温。测温时将室温检测仪在室内放置5分钟后开始测温,测温位置选择在测温房间中间、距地面1—1.5米处检测室内空气温度。同时检测暖气片温度,测量暖气片温度时,要选3点以上检测,取平均值。
用户提出测温诉求后,如供热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测温,或测温后拒绝在《室温检测记录单》上签字以及拒绝出具《室温检测记录单》的,用户可向市供暖办投诉或提出测温申请,市供暖办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测温,并出具《室温检测记录单》。
如用户对供热单位或市供暖办的测温结果不认可,可以申请由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测温,检测费用暂由用户垫付,经检测室温不达标的,检测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
供热期结束后,用户持《室温检测记录单》复测联或由法定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室温检测报告,到供热单位办理退费手续。
统一记录单健全退费依据
往年,各单位测温记录单五花八门,待供暖期结束需要退费时,测温当时信息不健全情况时有发生。今年,市供暖办统一印制了《室温检测记录单》,测温人员测温后要在《室温检测记录单》上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主要包括用户名称、测温时间、当天室外气温、用户所住楼层、房屋结构、保温情况、各房间室温及暖气片温度等。而测温人员、用户均要在《室温检测记录单》上签字。经检测如用户室温确实不达标,供热单位应积极查找原因,立即进行整改,自用户提出测温诉求之时起24小时内再次进行用户室温检测,如室温仍未达标,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室温记录仪选点要有代表性
此外,今年,我市新上300个室温记录仪装置安装在居民家庭,实现远程测温,确保冬季供暖质量。昨日,市供暖办已经将室温记录仪发放给各供暖企业,由供暖单位选择供暖区域循环末端等有代表性的用户作为室温检测点,用户免费安装使用记录仪,也可主动申请免费使用。记录仪的记录温度数据,将定时发送至市供暖办的服务器数据库中并储存,以实现远程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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