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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要闻

供热计量改革遭吐槽(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1  浏览次数:263
本报记者
本报记者

  李永桃

  “我们小区安装了分户计量表,但今年的供暖费依然按面积收。这是为什么?”近日,呼和浩特市京能花园小区的刘女士向记者吐槽。

  “供热就应该按用热量收费,和水、电、天然气一样,用户多用多付钱,少用少付钱,明明白白消费!”家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嘉苑小区的王先生坚定地说。

  2009年,我区下发《关于加强全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新建建筑和经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计量收费。5年过去了,除乌海、包头等个别地区在试点小区开展热计量收费外,我区大部分地区此项改革推行受阻。这项民生工程缘何叫好不叫座?为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推行阻力重重

  自治区住建厅城镇建设处分管全区供热工作,但该处副处长赵军表示,在推行供热计量改革的5年中收效甚微,阻力重重。

  “这是全国的通病。”他认为,推行供热计量改革,供热企业是实施主体。供热企业由于考虑到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积极性不高:一是降低利润或增大亏损。由于近几年我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达到50%到65%。节能建筑能耗低,供热企业如果像过去一样跟电厂买同量的热,就可以增加供应量,相应会增效。反之,按用量收费,对新建建筑用户收取的采暖费会降低,企业少收了费就会降低利润,甚至出现利润倒挂;二是维修起来麻烦。为防止居民盗用供热管道中的水,供热企业往往会被迫往水中加药、加煤油等,这些物质对热计量表会造成一定的损伤。一旦出现走表不准或供热计量装置质量问题,维修起来会增加供热成本;三是工作量大。要挨家挨户查表,供热企业势必要增加人力,从而增加开支。

  2010年,我区为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由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和质监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求:新建采暖建筑和供热工程的建设必须要包括热计量的,否则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等。

  “虽然我们是制订意见的单位之一,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因为供热计量收费涉及到多个部门,首先,从安不安装计量装置监管来讲,就涉及到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等多个环节;从执行按计量收费来讲,因为目前我们把定价权下放到了盟市,就得由政府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说了算。另外,热力公司也不归我们管啊!”赵军无奈地说。他建议,政府应制订对供热公司的节能考核机制,促动其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制。

  另外,开发商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积极性也不高。按照意见要求,在新建居住建筑达到预售条件时,房屋建设单位暂按1500元/户付款标准交给供热单位,供热单位用于采购供热计量装置、温度调控装置的支出。

  “现在房子不好卖,安装热计量装置会增加开发成本,开发商肯定不高兴。另外,个别房屋在建成后才办理相关手续,开发商没有预留热计量装置位置,造成安装困难。”自治区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指出。

  “国家推行供热计量改革的初衷是达到能源有效利用,推行节能减排,树立全社会供热节能意识。但在实际执行中,我们遇到技术和收费难两大问题。”呼和浩特城发热力公司总工办王建忠坦言。

  用户要想控制室内温度,室内必须安装调节装置。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温控装置质量参差不齐,分自动和手动两种。一般手动温控装置价格较低,小区安的也较多。但这类装置调节不便,同时次数多易造成不同程度受损,最终失灵;自动化装置可有效调节室内温度,但造价较高。由于目前集中供热区域较大,热力系统按所有用户正常用热需求设计,如果居民在上班时间集中设定较低室内温度,下班时又集中调高,热也不会马上降下来或升起来。除非对整个供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而这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按国家要求,建筑节能改造包括两大块,即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其中供热系统改造包括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对供热管网的跑、冒、滴、漏维修改造。但目前,由于改造资金有限,大部分地区把财力花在对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导致一些老旧小区没有安装热计量装置,供热企业也无法实施按表计费。

  呼和浩特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热具有辐射和传导等特性,整栋楼房中每户要达到同样的温度,房屋的朝向、楼层及位置的不同,所消耗的热能是不同的,顶层和边户消耗的热能较多,按目前的分户计量收费标准,中间户和边顶户热耗差距较大。在此前试点时,供热单位对供热分户计量热表的数据进行查抄、统计和整理,各户热表显示数据悬殊较大。如按计量表收费,易产生供热矛盾。

  前景依然乐观

  据了解,北京等地的试点经验表明,只要操作得当,按量计费后,可节约20%到30%的能源,费用也可降至原来的70%左右,供热企业是有利可图的。

  我区试点地区在供热计量改革中小试牛刀,收效甚好。2009年,乌海市参考周边盟市供热价格标准,研究制订了城镇集中供热两部制热价,由自治区发改委批准执行。2013年该市又结合实际情况对热价进行了调整。每年采暖期结束后,在使用热计量表的小区公布热量计量情况及热费结余情况,用户可选择剩余热费结转下年度或现金退费。

  在资金筹措方面,该市在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自治区匹配资金的基础上,采取“地方政府补一点,供热企业出一点、居民个人拿一点”的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的步伐。

  内蒙古鑫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突泉县热力分公司经过2011—2013年在该县试点核算,实行热计量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6017.36吨,减少烟尘排放量1236.1吨、二氧化硫88.13吨。另外,该公司在对用户进行热量表及温控阀安装后,居民缴费率由2009年的81%上升到2013年的99%。

     “我们家暖气好,大冬天还得打开窗户散热!”在一些新建小区,这样与节能行为背道而驰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安装一个调控阀,这样浪费能源的现象就会少很多。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公司从去年开始在新建小区安装全自动时间面积通断计量装置。该装置通过控制阀门,居民可实现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目前,该公司已为上万户安装了该装置。

  供热计量改革是好事,但如何把好事办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同心协力真刀真枪地下功夫、出对策,化困难为力量,在技术上、政策配套上、供热收费制等方面制订一整套科学的执行机制,让老百姓真正从供热计量改革中受益,使节能降耗不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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