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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要闻

新疆节能水平提高 供热计量改造成效显著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2  浏览次数:162
     在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3,而建筑能耗主要来自采暖和制冷两方面。新疆由于冬季采暖期时间长,夏季炎热,建筑耗能十分巨大。为此,新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建筑节能方针政策,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理论测算,2012年一年形成节约标准煤384.8万吨和减排二氧化碳1024万吨、二氧化硫9.24万吨、烟尘13.47万吨的能力,产生经济效益约13.46亿元,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开花。
     
      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提高
     
      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新疆就在县及以上城市对新建民用建筑强制实行了50%节能标准,2012年,在新疆县及以上城市对居住建筑强制实行了65%节能标准。近两年将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范围由县城扩大到建制镇,并结合安居富民工程,积极引导农村建设节能建筑。目前,新疆已建成节能建筑约16500万平方米。 
     
      全国6月17日,新疆19个地州市拉开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序幕。此举旨在通过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率先垂范,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绿色出行等理念,牢固树立“生态立区、环保优先”的先进理念,取得一定的成效。2012年新疆公共机构能耗降幅处于全国先进行列。但是节能减排的压力仍然很大,距离国家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的节能水平仍有很大差距。今后,新疆将做好节能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全社会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
     
      供热计量改造成效显著
     
      除了新建建筑节能水平不断提高,新疆同时也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进行改造。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新疆结合全疆抗震改造工程,特别是中小学教学楼的抗震改造工作,同步进行节能改造,达到抗震和节能效果的同时,避免了二次改造带来的浪费。除此之外,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也进展顺利,新疆县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推动节能技术改造,降低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十一五”以来,在新疆县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了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新疆累计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6004万平方米,占新疆具有改造价值既有建筑总量的40%。为支持中国北方城市的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赠款1800万美元用于进行“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HRBEE)项目推广。乌鲁木齐作为“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的6个示范城市之一,已开展了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及乌鲁木齐市热价研究课题、乌鲁木齐市热计量收费办法、标准供用热合同研究及培训、乌鲁木齐市热力总公司热计量收费财务和计费信息系统改善等项目研究,推动了乌鲁木齐的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课题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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