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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环保夜查供暖企业15家整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5  浏览次数:226

  环境监察人员对脱硫塔循环水取样,进行PH值检测,发现该供暖单位没有按照标准添加脱硫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马龙丹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欧阳丹)昨日,沈阳市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80余人,执法车辆60余台,对沈阳市辖区内燃煤供暖企业进行夜间检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15家。

这是近期沈阳市环保局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大气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燃煤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行动之一。执法行动重点对燃煤锅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污染物排放、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时维护及投放药剂等进行了检查。

现场:“烟雾缭绕”脱硫设备未运行

昨日19时许,记者随沈阳市环保局大东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来到大东区民贵家园小区锅炉房,发现在该锅炉房门前堆放的煤堆、灰堆并未覆盖,灰尘很大。而锅炉房内“烟雾缭绕”,并伴有刺鼻的味道。

环保局执法人员调查后,认定该锅炉房存在两项问题,一是煤堆、灰堆未覆盖,二是其中1台10吨的锅炉脱硫除尘设备未运行,无加药记录。

随后,记者来到沈阳市巨能热力供暖有限公司,锅炉房内2个均为40吨的锅炉在运转。执法人员在对脱硫塔流出的水进行检测时,ph试纸呈现出橘色,表明是酸性,而正常经过脱硫的水应该是碱性。虽然在调节池旁放置了大量的氢氧化钠,但执法人员怀疑该供暖公司在排污时并未添加,而现场的锅炉工人也不能提供加药记录。

执法人员调查后得出,脱硫设施未按正常运行,无加药记录。昨日晚间,大东区环保局出动执法人员15人,执法车辆4台,分成3个检查组,共计检查燃煤供暖企业10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3家。

180余环境监察人员夜查燃煤供暖企业

昨日,沈阳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80余人,执法车辆60余台,分成51组,对沈阳市大东区、皇姑区、辽中县、法库县等进行检查,共检查燃煤供暖企业136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的15家,发现存在煤堆未覆盖、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等问题。

据大东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介绍,执法人员在发现问题后当场下发《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做调查询问笔录。之后执法人员将填写《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而按照查处分离和属地原则,他们会将所有证据,包括现场图片、视频等移交给沈阳市环保局大东分局的法制科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我省多项措施

应对大气污染

根据《我省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和沈阳市规划部门公布的《沈阳城市结构性绿地控制规划》,记者梳理出我省将采取多项措施,应对大气污染。

城区加大绿化、硬覆盖要达到城区内“黄土不见天”,采用绿化、硬覆盖是最佳处理方式。

对燃煤热源等污染源实时监控

我省将继续构建大气重点污染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对钢铁、电力、水泥、石化行业重点企业和燃煤热源等大气污染源实行自动实时监控和超标预警。

新增公交、出租全“烧气”

今后我省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液化天然气等新能源汽车,出租车应全部采用双燃料。

建7条通风绿廊

到2020年,沈阳将建成7条通风绿廊。

拆锅炉冒烟烟囱将减少

到今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热电厂力争达到17座以上;在现有热网覆盖区域内,除调峰锅炉外,692座锅炉房、1039台锅炉全部拆除。

实施236项淘汰工程

今年我省将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以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实施236项淘汰工程。

全省黄标车淘汰50%以上

今年,基本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全省黄标车淘汰率达到50%以上。

华商晨报华商响网主任记者刘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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