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月份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环保部进行了情况通报,并接受社会监督。根据2014年7月1日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霍州市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烟尘、SO、NOx等污染物排放均不能达到新标准要求。
2月27日,霍州市环保局已对霍州煤电集团煤矸石热电厂下达停产通知,3月16日,该厂全面停产。3月下旬,临汾市环保局会同霍州市环保局就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约谈了霍州市政府和企业主要领导,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认真完成煤矸石热电厂停产治理工作。省环保厅将进一步督办落实,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来源: 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