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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供热公司:高青县集中供热站企业概况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3  浏览次数:273

高青县集中供热站始建于1989年,当时只安装一台锅炉,主要负责县政府办公区域的供热,供热面积不足2万平方米。历经二十多年的拼搏努力,城区集中供热有了长足发展,供热增容面积达180万平方米,形成了站点分布均匀,管网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覆盖整个县城规划区,运行良好、保障有力的供热实体。供热站始终以“奉献在供热、温暖千万家”为服务宗旨,以“安全供热、优质服务、持续改进、温暖用户”的企业理念,走出了一条革新、降耗、挖潜、发展、服务之路,曾先后被评为“山东省热力行业先进单位”、“淄博市消费者满意单位”、“人民满意的服务岗位”、“淄博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高青县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等,获得淄博市第一、二批节能三十项改造资金50万元。

高青县供热期的起止时间?

我县的供热期是从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共计4个月时间。

用户暂停供热怎样办理手续?

一是用户应在每年的9月底前到稽查科填写停供申请表,二是稽查科现场查验并达到停供条件后,用户持稽查科验收签字的停供申请,到供热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如用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停暖手续,视为正常供热,供热单位拥有追缴该户供热费的权利。

用户登记的信息名称、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如何办理供热过户手续?

对于已经  供热的房屋在进行交易时,买卖双方应到供热单位核实开户手续,确认供热费缴纳情况,填写信息登记表,并办理改名过户手续。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原用户所欠费用将由新用户承担。

联系电话:0533-6951111
传真:0533-6951111
邮箱:gqxgrz@126.com
地址:高青县齐东路17号

高青县隶属山东省淄博市,是一个省辖县。2010年辖8镇2街道,有36万人口。面积831平方公里,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区。1948年由原高苑县和青城县合并,取两县首字而得名。县城驻地田镇。高青县西北两面隔黄河与惠民县、滨州市滨城区相望,黄河过境长度为45.6公里,南以小清河为界与桓台县、邹平县相临,东与博兴县接壤。东西最大横距4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26公里。

来源:中国供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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