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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环保督查中心对赤峰供热企业开展大排查 督促供热企业“冬病夏治”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4  浏览次数:257
     记者从赤峰市环保局获悉,为确保今年10月1日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实施后,城镇集中供热企业锅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自治区东部环保督查中心近日对赤峰市各旗县区的城镇集中供热企业进行了大排查。

本次排查共现场检查企业23家,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已启动整改工作,但是仍有个别企业未启动整改工作,部分企业整改进展缓慢。针对上述问题,东部环保督查中心与当地人民政府进行了协调沟通,督促供热企业充分利用夏季供暖锅炉不运行的有利时机,进行“冬病夏治”,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治理和改造,确保在今年冬季供暖期前完成整改任务,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将现场检查情况向地方环保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快对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进度,确保2015年供暖期各供暖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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