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4月1日银川市将停暖,但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却丝毫没有放松下来。昨日,该队给供热企业下发通知,6月底前未按要求完成煤场渣场整治的供热企业,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将按日计罚,并责令停工或停业整治。
当日下午,记者在宁夏隆康供热公司院内看到,企业正在对渣场进行整治。以前,因煤炭煤渣露天堆放,一到起风时,与该公司一条马路之隔的居民小区成了重灾区,煤灰到处乱飞,引发市民的不满和投诉。为此,该企业在采暖期还未结束,就开始整治渣场。
据悉,银川市现有锅炉房163座,有封闭式煤场的32座,半封闭式的30座,还有101座为露天堆放。遇到不利气象条件,煤粉尘和扬尘污染较严重。
银川市现有各类供热企业65家,环保部门要求,4月1日采暖期结束后,各供热企业要根据锅炉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着手场地硬化及封闭煤场渣场建设。各供热企业要建设封闭式煤场渣场,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设半封闭煤场渣场或挡风抑尘墙,同时采取苫盖、喷淋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各供热企业必须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