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通辽热电公司召开了媒体记者见面会。会上,企业各部门主管对今冬采暖期保证供热的工作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供热期间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作了重点介绍,并通过此次见面会向广大用户宣传供暖常识,让热用户了解供热标准及有关规定,确保今冬供热工作的安全与稳定。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供热条例》相关规定:采暖期内,对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热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热用户违反上述规定或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温度或者供用热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不予承担责任:未按照规定交纳热费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室内装修遮挡散热器严重影响供热效果的;未采取正常保温措施的。
相关人员表示,对冬季供暖室温,居民普遍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室温越高越好,但从国家节能要求和对人体健康角度来说,冬季室温达到18℃和22℃较为合适。针对近期用户反映不热问题,经过公司专业人员入户测温检查,多数都在18℃或20℃以上,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随着气温下降,在室外温度降至零下21℃以上时,按建筑设计规范,用户应采取自救取暖措施,以保证室内温度。
另外,通辽热电公司高温网集中供热监控系统,经过近几年的建设,现已初具规模,监控系统调度中心已于本供暖期正式投运。现已实现204座换热站联网上传,并投入全网平衡调度软件自动控制。系统的投入运行,将有效解决高温网水力失调、供热冷热不均等问题。同时积极和通辽发电总厂加强沟通,加大供热流量,由原有的7300吨提升到8400吨,三大热源整体提温;通辽盛发热电供热温度提高至80℃,通辽发电总厂温度提高至85℃。
加强供热服务。设立供热咨询服务热线961658。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供热常识和有关供热业务办理通知,让用户及时关注了解供热情况。对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分公司接到报修通知后,本着当天问题当天处理原则,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当天处理不完的要及时反馈客户平台;对用户反映供热温度问题,由分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入户进行测温检查,对达到18℃及以上温度的,告知用户不要再找供热企业。对经过供热企业入户检查测温,室温低于18℃的,企业将协助用户查找原因,积极处理。 来源:通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