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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雄安新区项目将落地 与雄县签署独家集中供暖协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10115


       经过2年多的布局,长青集团(002616)在雄安新区的运维项目终于敲定。1月8日晚间,长青集团披露,公司已与雄县签署集中供暖协议,并已约定了具体建设内容。
 

1月8日,长青集团设立的项目公司雄县热电与雄县政府授权的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雄县建成区集中供暖建设协议书》,授予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雄县供暖项目的经营权。项目分期建设,由雄县热电启动一期建设,并根据项目所在地供暖需求情况适时启动二期、三期等建设。

事实上,早在2015年,长青集团就启动了雄县项目。2015年7月,长青集团签署《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的特许经营权。2016年11月,雄县发展改革局核准了雄县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

2017年10月,雄县为解决建成区散煤燃烧及居民供暖问题,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集中供暖项目投资方。经过投标,雄县热电被确定为该项目单一来源投资方,初步确定一期项目投资额1.5亿元。

根据1月8日签署的建设协议,长青集团将在雄县建成区新敷设供暖管网,由集中供热项目供应热源,向雄县建成区供暖。公司将负责建设换热首站1座、主管网长度约9公里、主管网至二级换热站的支管网长度约6公里、二级换热站12座。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为雄县现有建成区,开工60天内先完成东侯留、西侯留、五铺村、邢村所在区域集中供热,供暖面积约64万平方米;二期为雄州路、温泉路等道路沿线小区、商铺提供集中供暖,供暖面积增加至400万平方米;三期将随着建成区的辖区改扩建,不断增加供暖面积,替代原有供暖设施,最终实现为整个建成区辖区供暖。

值得指出的是,在项目经营区域和范围内,长青集团拥有排他性的经营权。在具备条件情况下,公司还有权在经营区域内为企事业单位、居民提供供冷服务,以及开展能效管理、智慧管理等增值服务。

从券商研报来看,行业分析师多指出,制造业毛利水平下滑对长青集团业绩有所影响,但公司环保及热电联产等业务板块有望实现高增长。

长青集团表示,此次签署的雄安供暖项目将有助雄安新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加大公司在环保热能产业方面的比重,扩大公司的销售额及盈利;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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