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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开展供热企业集中包保帮扶活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6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155
 冬春季节是白城市空气污染最为集中的时段,集中供热和秸秆焚烧叠加排放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为持续改善白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实行“冬病夏治”,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将从现在开始至正式供热前,在白城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供热企业包保帮扶活动。

在集中供热前期,共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三个阶段进行包报帮扶,在供热期间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集中组织所监管的供热企业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污染防治技术人员和第三方运维(含在线监控)负责人员(以上人员简称三类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讲供热企业应遵守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线监控设施需具备的技术要求,以及违法违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坚持“以案警示”对供热企业超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违法犯罪情况进行通报,明确三类人员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宣讲各类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操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深刻吸取违法违规教训,促进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组织供热企业,充分利用停炉检修时机,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燃料的运输存放、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运行、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等情况开展排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为启动供热做好充分准备。督导供热企业加强预防预判,针对常发性、突发性环境和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预案。在为群众正常供热情况下,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推进供热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另外,供热企业应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排查整改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供热企业,围绕环保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燃煤运输管理、安全生产及各类污染物管理问题,开展工作指导。组织专家对上年度供热期存在超标现象进行“问诊”,帮助推动问题整改,督促供热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责任,相关人员能力素质满足工作要求,确保供热期间环保设施性能良好,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时监控数据真实准确。

供热期间,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进行执法抽查,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的供热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查处。重点检查供热过程中的废气、废水排放是否达标,燃煤、灰渣运输和存放是否符合要求,生产扬尘和噪音是否有效控制等。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手段,严格审查污染物排放数据,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对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暴力抗法等行为立即启动刑事司法联动程序,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对白城市冬春季节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有效开展。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直接监管的企业由各分局负责组织包保帮扶,不走过场,切实为供热企业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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