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许多居民住着节能住宅,家里装着热计量表,却不得不仍按房屋面积交采暖费,并没有得到节能省钱的实惠。
甚至,有许多开发商因为热费不是分户计量,建房时就不再安装温控装置,使得住节能住宅的居民大冷天还要开窗户降温,节能建筑不再节能。
据悉,河北省正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以改变少用热还得多交钱的问题。
“供热计量”进展
“用多少热付多少费”条件成熟
2003年,河北启动供热体制改革试点,11个设区市停止了福利用热制度,建立了“谁用热、谁交费”的供热收费制度。到目前,我省已全部实现了用热的商品化、货币化,全省供热面积达到23098.5万平方米。
据了解,自2003年开始,河北省各市在新建建筑集中供热采暖系统均设计、安装了分户计量控制装置,并预留了热量表和温控位置,实现了分户控制,部分城市还安装了热计量表。
2007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65%节能标准明确要求,新建建筑应当安装具有分户热计量和室温调控系统的采暖系统。目前,我省节能建筑面积为7700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2%。
另外,河北各地还加大了既有建筑节能和热计量改造。各市均对既有建筑供热系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节能改造。有数据表明,既有建筑实行热计量改造并严格实行热计量收费,可以节能20%左右,如果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同步进行,可以节能50%以上。
如今,邢台已完成5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分户控制改造,邯郸累计完成260多万平方米。衡水市完成了95%的一户一阀改造任务。承德、秦皇岛还出台了分户改造收费标准,将改造费用纳入价格管理。这一切为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创造了条件。
供热计量现状
百姓未能“用多少热付多少费”
然而,据了解,河北省许多地方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无法顺利实施,绝大部分百姓并没有“用多少热付多少费”。其原因在于:
其一,目前,河北除承德、唐山外,其他城市还没有制定供热计量收费政策。
其二,大部分城市供热系统改造通常由供热企业来完成,与建筑节能改造属于不同的实施主体,难以做到改造同步。
其三,大部分城市对既有建筑改造时,没有按照热计量要求进行改造安装,只是实现了分户控制,却无法实现分户计量。
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说,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首先是有些地方对供热计量改革的认识不够。另外,改造资金本应该由当地政府、供热企业、职工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但从目前的试点情况看,只是由供热企业和个人承担了这笔费用,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热力公司改造的积极性,用户反映也比较强烈。
朱正举还认为,多数城市还没有制定分户改造的具体政策和收费标准,改造过程中对用户室内设施造成破坏、装修受损、装修补偿等难以确定,热表的安装、维修、更换、检验等费用由谁负担没有明确,这使得实施改造的阻力较大。
今年供热改革
各市选2-3个小区进行计量试点
据河北省物价局副局长毛宇山介绍,为了进一步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颁布的《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切为做好我省供热价格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介绍,07年供热期内,河北各地将选择2-3个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住宅小区,一些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进行分户计量试点,试行供热计量收费,为大面积推开供热计量收费积累经验。
试点期间,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居民热用户,原则上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据实收取,多收热费要如数退还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