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供热计量技术措施有哪些?
建设部《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明确的技术措施是: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必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达到建筑节能要求,并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供热采暖系统应达到可调控和分段计量的技术要求。
一、室外供热系统的热源、热力站、管网、建筑物必须安装计
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
二、新建建筑室内采暖系统应安装计量和调控装置,包括户用热表或分配式计量等装置、水力平衡、散热器恒温阀等装置,并达到分户热计量的要求;
三、既有非节能建筑及其供热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应同步进行,达到节能建筑和热计量的要求。
四、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计量改造,在楼前必须加装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包括户用热表或分配式计量等装置。
五、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应按供热计量要求进行改造,必须加装热量总表和调控装置,室内系统应安装温度调节装置。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及其内容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是指对既有居住建筑中不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供热系统,按照供热计量收费要求进行改造。包括户内采暖系统改造和管网、热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