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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访谈

多种条件制约发展 供暖计量收费到底难在哪里?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次数:241

    按面积计费浪费大

    按面积计费,收费多少和供热质量好坏没有直接联系,而居民采暖量的多少不受经济利益的约束,室温低了投诉,室温高了开窗,造成很大浪费。

    2005年年底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突出以热费制度改革为核心,也就是说把“暗补”变成“明补”;要建立谁用热谁交费的热费制度,改变传统的按照面积收费的粗放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方式。

    “整个白天,暖气烧得特别差,手摸上去,也就温温的,没多高温度。一大早,我们就起床上班了,留父母在家里,整个房间阴冷阴冷的,老人上了年纪,特别怕冷,在屋里也得穿着羽绒服,整天哆哆嗦嗦的。”提起小区的供热情况,山西太原市某小区的居民路清一肚子的话要说。他向小区物业反映过好多次,物业的答复很简单,白天小区里大部分人都去上班了,只能保证适当的供热,否则浪费太大。路清也理解这种情况,而且小区里有老人的不只他一家,遭遇都是如此,他挺苦恼!

    在平常的生活中,用多少水,用多少电,自己都可以随意来调节控制。而用热正好相反,用户只能被动接受,给多用多,给少用少。既然热已经成了商品,在买卖中交易双方就应该讲究平等,协商一致,拒绝强制交易,“想用多少就用多少。”

    家住北京市松榆西里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房子的建筑面积是70多平方米,阳台、厨房、厕所等都没有暖气,实际供暖面积不过30多平方米。按面积计费,就已多付了将近一半的冤枉钱,如果供热价格再上涨,就更吃亏了。而且平常她家里人上班后,人走屋空,暖气还照常供着,造成很大的浪费。她认为,热作为商品就应该具备商品的属性,就应该有检测和计量设备,使热能像水、电、煤气一样显示出使用量来,“用多少热花多少钱”,目前的按面积收费有失公平。

    在北京、沈阳、太原等北方城市,像王女士一样,对按面积收取供暖费的方式存在疑问的不在少数。石家庄居民赵大妈现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是上世纪80年代初建的60平方米老房子,已闲置两年多无人居住。在采暖期,赵大妈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2元缴纳采暖费,一个采暖期得支付700多元。赵大妈心里觉得特不值————自己没享受供暖服务,还要交钱。    

    按面积计算热费,不反映供热质量的好坏,顾及不到用户对热的个性化需求。用户没有选择用热量的权利,对采暖量的多少不受经济利益约束,导致供热能量极大浪费,致使我国单位面积供热能耗高于发达国家2至3倍。专家认为,供暖按面积计费“有时暖气太热还要开窗,家中长时间没人也照样放着暖气,有些屋子不怎么去人却也按面积计算暖气费”,这些都既不合理又造成浪费。

    如果供热收费也像用水用电一样计量收费,上述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那么,供热推行计量收费为什么那么难呢?

    被技术问题“卡”住了

    几十年前盖的楼房,在设计供热系统时根本就没有考虑计量问题,管网改造有一定困难;新建小区也面临计量表成本高等问题。

    供热计量收费,前提是分户计量,也就是每家每户要装一块计量表。对老小区来说,这还涉及到管网的改造问题。

    目前我国北方城市市区大部分生活小区的供热管道、阀门设计都不是分户控制的,通常每个单元里只有一个总的阀门,只要这个阀门关上,那么所有的住户都无法采暖。据专家介绍,目前管网改造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将原有的暖气管道全部作废,重新另搞一套分户管道,花费大约是每平方米10多元;第二种,是利用原来的管道,接上一种连通管,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改造费用,每平方米只花几元钱即可,对居民的生活影响也小。但是这部分费用由谁支出?住户自己出,肯定有困难;由政府承担,负担太重;供热企业又负担不起。这需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    

    在实际操作中,除了资金外,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据北京一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介绍说,管道改造至少有以下几点困难:串联设置的楼房都是老房子,进行打孔、打洞,大面积的改造,楼层是否有承受能力;第二,要改管网得挨家挨户,逐个改造,这将是非常浩大的工程,需要大量耐心而且细致的工作。

    据专家介绍,老房子的卧室自上而下一根管,客厅自上而下一根管,对每户居民来说,卧室、客厅不属于封闭系统,达不到分户控制条件,因此对旧住宅室内采暖系统应改垂直设计为水平设计,并且要实现分户计量,分室控制。为防止水力和热力失调,老系统还要加装必要的控制调节阀门。由于加装了各种计量仪表,对供热系统的水质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为防止铸铁散热器砂和钢管的铁锈,供热系统应选用优质的化学管材和新型散热器。现有的计量表安装在出水口以测回水流量,无法控制用户擅自偷用热水,计量表还要进行技术改造,要安装在进水口才行。

    对于新建住宅来说,问题主要集中在计量表的质量和成本上。“国产的热计量表性能不稳定,由于水质硬,在供热系统中长期使用后,可能一个采暖期过后就成了废表。而进口的热计量表虽然技术成熟、灵敏度较高,性能也比较稳定,但价格较贵。就算是使用国外的热计量表,在水质的影响下,也难保在计量时不出问题。”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示范工程处的一位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配套制度要同时推进

    福利供暖使一部分居民对计量收费缺乏热情;系统改造的高额成本使开发商和供热企业都缺乏推行计量供热的动力。

    除了攻克技术上的难题,供暖计量收费还必须有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

    对于相当一部分的居民来说,供暖计量收费和按面积收费没有太大的差别,他们对供暖收费方式改革的热情并不高。在许多城市,居民的取暖费都是通过单位来报销,单位根据每一个职工的工龄、职称、职务等标准设定了报销的最高限额,实际取暖费低于限额的报销时也不会返还现金。据了解,北京市松榆西里社区大约有50%以上的家庭用热可通过单位报销,这部分人自然就没有节约用热的动力。

    福利供暖体制实行了数十年,这使得多数居民都将供暖看作一种基本福利。对此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做好收费制度改革,把“暗补”转为“明补”,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

    对于目前的供暖收费状况,供热企业也有自己的好多难处。一位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1平方米供热面积在整个供热季节的正常煤耗约为40公斤,能耗较高的小锅炉甚至达到50至60公斤,此外还要加上对不收费的使用面积的供热,目前每平方米供热的煤的成本至少要21元。而收费标准是30元左右,即使收费率较高,按照85%计算,平均下来每平方米也只能收到25.5元,剩下不足5元钱,用来支付水电、运费、管网维修、人工和夏季检修等费用已是疲于应付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85%的收费率是很难达到的,2005年北京市供暖收费率不足30%。面积最大的朝阳区,供暖收费率只有20%,北京市的供暖欠缴费达到了200亿元。

    推行供暖收费改革需要更多的钱来改造供暖设施,这部分费用供热企业显然是承担不起的。如果这部分费用规定由开发商来承担的话,最终还是会落到购房者的头上。同时供热计量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费用也很高,这块费用由谁来负担,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计费标准缺乏现成模式

    供热计量并不像水、电、煤气那样按表收费就行,目前还没有一种各方能够接受的合理的供热计费标准和模式。

    有很多人对热计量收费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只要装上一个热计量表就可以按热量收费了。事实上,供热计量与收费之间并不像水、电、气那样存在简单的对应性。

    北京市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供暖是否满足了用户的要求,是以其室温为依据的,而室温与耗热量之间有相当复杂的关系。例如,楼层之间、南北房之间、内部房间与外部房间的室温与耗热量都存在着差异。有关科研人员曾测量过,同样面积的房间,位于顶层与位于中间层的房间要保持同样室温,耗热量相差30%;而位于顶层北侧角上的房间与中间层中间位置的房间,耗热量相差2.1倍!看来,除了安装一只热计量表,还需要制定一项合理的收费制度。

    实行热计量后,有的家庭可能过分节约用热,或者干脆停热,但是由于热具有传导性,一个住户即使停止用热,其邻居的热量也会被吸收过来。有人在北京试验表明,当一户80平方米的住宅停止供暖后,在其两边的相邻住户还保证18度左右的室温,停暖房间温度也在10度以上。在热计量的模式下,一户停暖会造成相邻住户为了保证室温而加大暖气用量,这给他们带来了额外的负担。  

    于是有建议提出,供暖计量收费有必要实行两部制热价的收费方式。即热价由固定热费和变动热费构成,固定热费反映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热传导损失;变动热费反映供热所消耗的煤炭、水和人工费等变量成本。

    计量供热热费按实际使用量和居住面积分摊两部分组成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只是按居住面积分摊的比例占多少,各国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在30%至50%之间。在一些北欧国家,固定热费甚至已经达到了总热价的70%左右。

    对于计量收费后每户还需按面积分摊部分热费,供热公司的解释是:第一,住宅楼的公共建筑部分热能费用应由住户分摊,这部分热能费用占单体建筑热能费用的一定比例。第二,采暖期中,热用户由于某种原因可以关断阀门不用热,但供热站的设施及运行人员不能因其不用热而停止工作,所以供热部门的运行管理费,也应当按供热面积分摊给热用户。

    一些地方已经实行供暖费按两部分计价的模式。2005年9月份,吉林省发改委和省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其中一个主要精神就是:对已实行分户改造的城市,实行两部制热价计算方法,即热价由基本热价和供热热价构成,基本热价由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热传导损失构成,该部分热价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初期不超过总热价的20%。但一些老百姓对不用热也要交20%的基础热费不太接受,认为既然已经分户计费,不用热就不该交热费。因此各县市在执行的过程中将这一比例进一步降低到10%至5%,或者取消了基本热价。

    从吉林目前执行基础热价收缴的情况看,两部制热价要得到多数居民的认可,可能还要假以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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