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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供热管理处详解今冬热点问题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1  浏览次数:311

天津市于11月12日启动供热,11月15日起应实现室温达标。昨日从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供热管理处了解到,目前全市供热基本稳定。

    集中供热全市普及率达90.4%

    据介绍,今冬天津市集中供热面积达3.66亿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0.4%,中心城区住宅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7.8%。向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供热的杨柳青电厂、军粮城发电厂、东北郊热电厂的供热机组,11月12日零时已全部启动并逐步升温,陈塘庄热电厂供热机组12日夜间启动。11月13日开始,热电供热区域的大部分居民家中感觉到暖气升温。

    供热服务人员全天待命

    目前,市、区县和各供热单位已全部开通热线服务电话,信访服务人员已全部上岗并实行24小时值班。热线服务电话全天受理群众遇到的供热问题,维修服务人员全天待命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置问题。

    1供热设施出现问题谁来负责?

    用热户应对其管理的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用热户自己无力维修的,应及时报请供热单位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中国供热信息网了解到,用热户不能擅自安装、拆装、改装户内供热设施,影响其他用热户采暖的应当恢复原状。
为避免因共用设施发生故障给用热户本人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用热户应配合供热单位对共用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否则造成损失由用热户承担。室内装饰装修影响供热单位实施检查、维修和更换设施的,用热户应予以拆除。

    2供热温度标准提高后如何退费?

    新的供热温度标准规定是: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具体标准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用热合同中约定。经测量,用热户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最低温度或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部分不计算天数。

    3停热为嘛交20%热能损耗补偿费?

    一是由于每个用热户都是供热系统的组成部分,停热对整个系统的运行有影响,还会影响其他用热户的用热效果。二是供热系统建设具有区域性,无论用热户是否用热,供热单位都要对设施进行维修和管理,维修和管理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用热户交纳的供热费(或补偿费)。三是现行供热成本中,包括按用热负荷占用的固定成本和按供应热量的可变成本两部分,供热信息网了解到其中固定成本主要考虑供热设施的折旧、维修以及建筑共用部分耗热,其费用由全体用热户分担,即便某些用热户暂停供热,这部分费用也不会减少。

    4新房供热设施开发商负啥责任?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新建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对其建设的供热设施保修两个供热期。为避免在此期间开发建设单位、供热单位、用热户之间发生争议和纠纷,今年出台的配套文件明确规定:新建房屋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本文来源于:中国供热信息网,原文地址:http://www.china-heating.com/news/2014/24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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