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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供热办:确保室温不低于20℃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5  浏览次数:311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叶晓敏报道)11月25日,乌鲁木齐市将迎来一场强降温天气,乌鲁木齐市供热办要求各供热企业确保室温不低于20℃。

新疆都市报记者了解到,乌市供热办要求,对于前期故障点及发现的隐患点要安排专人重点检查,针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重点保障单位的供热情况要重点排查。各燃气供应单位停止所有可能会对供暖造成影响的燃气新增用户设施施工,及时协调燃气供热纠纷,确保稳定供气。

目前,乌市供热办公布了投诉集中的片区,涉及天山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和沙依巴克区。乌市已进入供热高峰期,对于不能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供热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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