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十一五专项规划,宁夏自治区将对2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进行试点改造,使改造后的建筑节能标准达到50%。这意味着,在保持室内18℃的条件下,建筑综合耗能与1980年时修建的非节能普通建筑相比将降低一半;一个采暖季每平方米供热能耗由29.4公斤标准煤,降为14.7公斤标准煤。
那么,这样改造如何进行?又会对住户的生活产生何种影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和供热管网平衡改造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三大方面。为鼓励各地进行节能改造,国家划拨以奖代补资金,按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对以上三方面改造对象按1:3:6的比例划拨。从资金分配上可以看出,改进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是节能改造的关键,其中又以外墙、窗户和屋顶为改造重点。
外墙加外保温层,可有效阻隔热量通过墙体向外散发,提高了供热效果;而外保温在屋外施工,并不影响住户的日常生活,也不会减少室内居住面积。此外,屋内有1/3以上的热能是经门窗损失的,因此在改造中换用中空塑钢玻璃,可提高保温效果。而对供热系统的改造,加装用户热计量调控装置,是实现计量收费的关键。
节能改造虽然十万火急,实施起来却困难重重。既有建筑的差异性、个性化及产权的分散性,决定了其节能改造必然是一条布满荆棘的路。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时,特为我区完成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协调落实了财政奖励资金1亿元。然而记者从自治区建设厅获悉,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却存在专项资金发不下去的尴尬,原因是各市县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不高。
上个月,宁夏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到各地专题调研后发现,由于节能改造技术较为复杂,每平方米改造成本达220元至280元,国家专项资金的补贴只是总成本的一小部分,其余4/5需要地方财政、供热企业、实施改造的单位及用户承担,呈现“改造越多贴钱越多”的局面。在今年首批89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中,有部分项目只进行了热源和管网改造。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改造后各方均没有看到直接受益。对于地方财政与房产开发商来说是纯粹的投入;而用户虽然感觉到屋子暖和了,但采暖费依然按面积收,住户“节能不节钱”,同样提不起建筑改造的积极性。至于供暖企业,由于改造面积只是其服务范围的一部分,因此看不到明显变化。
自治区建设厅总工程师郑德金称,实现热的计量收费,成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一道“坎”。
热改的核心是要把热变成商品,通过合理的热价和收费系统达到供热节能的目的。依照目前按建筑面积分摊供热费用的方式,用户用热多少与付费无关,因此很少关心供热的能耗问题。如果进行节能改造后,住户可以像换用节水器具后测算出节约多少自来水那样,在心里算笔明白的节能账,或许会增大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郑总介绍,我区的热改已经历了由暗补变明补的过程,自治区及各市县企事业单位采暖费按规定标准,于每年10月随工资一次性发给职工。各地近年实施的供热计量分户改造,大多仅限于给每户安装锁闭阀或预留热计量装置位置。热的传递是无影无踪的,会通过屋间墙传递出去,向每个用户输送的热能与用户的实际使用量并不统一,热能是供给用户了,还是消耗在管网里,无从统计。不论是新建节能建筑还是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国还没有一个城市真正实现按热计量进行收费。
如何计量热能的难题无法突破,困住了热计量改革的步伐。对此,郑总认为,可以先考虑安设栋用热表,通过对一栋楼的能量消耗,计算节能程度。同时,通过单位供热量(例如每吉焦)价格收费机制的改革和热量分室可控的实现,逐步引导用户行为节能。
虽然全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推进艰难,但就目前基本完成的89万平方米任务来说,仍走在西部城市前列。吴忠朝阳小区的节能改造堪称典范,不仅实现了热计量、热源和管网、建筑围护的全套改造,还安装了计量表,从本采暖期开始,准确测算经改造建筑的热能消耗和节能量。
此外,隆德县还率先在全区推行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采暖费每平方米低于普通建筑0.8元的收费机制。
目前,我区正在借鉴河北、天津、北京等地的经验,研究按面积收取供热费和按热流量收取供热费并行的“两部制热价”。相信有了改造试点的成功,随着热计量收费方式的日趋合理化,全区的节能改造工程将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