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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前沿

节能减排任重供热计量道远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12  作者:胡春明  浏览次数:131
近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管理办公室承办的第一期供热计量改革培训班在北京市开班。 
  在目前各地对供热计量改革的积极性都较高、但是普遍对于供热计量的技术研究欠缺的情况下,此举可以视为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尤其是热计量改革方面除了出台系列政策以外,迈出的实在而具体的步伐。此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在总结供热计量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并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同意北京市等12个城市为第一批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 
  牵住供热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所谓供热计量的改造,就是要把现有供暖设施的串联方式改为并联方式,做到每家有一个供暖的闸门,实现分户供暖,另外再加上一个流量计,以便以后像交电费、水费那样按流量缴费。 
  目前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的改革有11个,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城市也进行了“暗补”变“明补”改革。北方地区132个地级城市有70%完成了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实施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实现了“谁用热、谁交费”,确立了“热”是商品的意识。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不仅是供热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而且也为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暗补”变“明补”,只是热费改革的第一步,它只解决了“谁用热、谁交费”的问题,与之相关联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用多少热、交多少费”。 
  过去供热系统设计不合理,用户室内无法自主调控。热了只好开窗户调节室温,浪费的热量约占全部热量的7%。 
  这种浪费在公共建筑中体现得更明显。目前,办公楼、教室等公共建筑,在下班、放学以后,周末、元旦、春节以及寒假室内无人的情况下,照常供热。以华北地区为例,供热期125天,其中节假日就有40天,占采暖期的30%%。也就是说,至少可以把这40天供暖的能量节省下来。但现有按面积收费的政策,使得无论老百姓还是公共建筑的使用者,都没有节约能源的动力。因此,供热计量改革被视为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 
    各地的实践 
  天津市供热收费制度改革被行业主管部门认为是走在前面的。供热计量试点面积达到突破500万平方米。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主任李锡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抄表数据分析结果,该市在22个试点小区2005~2006年采暖期的单位建筑面积耗热量指标平均为每平方米26.67瓦,相对天津每平方米34瓦的平均耗热量指标,节能约21%。其中,有10个小区达到二步节能标准(每平方米25.3瓦),平均耗热量指标为每平方米23.69瓦,节能约30%。若全市都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则每个采暖期全市可节煤100万吨以上。 
  李锡久算了一笔账:改革前,供热企业收不上供暖费的缺口,由政府买单;改革后,政府对困难群众发放供暖补助。两相比较,政府并没有多花钱。因为,现在政府只需按职能管起困难群众的取暖问题就行,而改革前政府补贴给供热企业的缺口费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补给了有钱负担但常年当“老赖”的群体。 
  业内人士指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是检验节能建筑是否节能的最直观、最有效的手段。如果建筑的耗热量没有超过耗热指标就是合格的节能建筑,反之就是不合格的节能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后,如果新建建筑再不合格,老百姓是绝不会答应的。目前新建建筑热计量欠账达到70%,实施供热计量后,新建建筑热计量欠账至少可以控制在5%以下。这样,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不仅可以有效解决新建热计量欠账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大幅度提高节能建筑达标率。 
  自开展供热体制改革以来,各地积极进行供热计量改革。天津、承德、兰州等30多个城市,对1000多万平方米建筑开展了供热计量试点,部分城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天津市经过多年认真探索,已建立了从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行管理的一整套的供热计量监管机制,试点面积突破500万平方米。河北省承德市热力集团自觉把企业摆在改革主力军的位置,自筹资金对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实行计量收费后,大多数用户节省了热费,平均每户节省热费288元,老百姓得了实惠;兰州市榆中县积极筹措资金,对既有建筑和供热系统进行热计量改造,3年来供热单位在能源不增加的情况下供热面积由103万平方米扩大到了128万平方米。北京市在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48个单位,366万平方米的公建中实行了热计量收费试点,平米耗热量比公建平均耗热量降低40%以上;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供热计量改革,10个厅局联合发文,统一部署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内容和目标。此外,吉林省长春,山东省威海、德州,山西省太原,河南省濮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新疆自治区的乌鲁木齐等城市也积极开展了热计量改革。 
  各地实践证明,供热计量改革节能效果明显,实施热计量并进行按热量收费,促进了供热、用热双方节能,供热单位能耗指标大幅度下降,可以实现供热系统节能20%以上。在实施热计量、改革的地方,70%左右居民通过行为节能节省了热费支出,得到了实惠,热计量改革得到了居民的支持。目前,供热计量技术已经成熟,热分配计、户用热量表加恒温控制阀这种计量方式在我国经过长期、一定范围的试验,已取得成功,具备了全面推广的条件。 
  “装上表就省钱”是一个误区 
  实行了“供热计量”是不是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呢?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主任李锡久说,实行供热计量的前提是建筑节能。试验结果表明,早期建设的非节能型建筑,热负荷指标要远远超过现代节能型建筑,如果盲目地在非节能型建筑中实行供热计量,就会造成其热费支出超出按面积收费的情况,体现不了热计量节能节费的目的。现阶段,供热计量只能在节能型建筑中推广,必须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并且要研究改造不节能住宅以适应计量供热的要求。目前,要纠正过去那种“装上表就省钱”的理解误区,要深入宣传:供热计量在供热系统和相关设备适应的前提下,还必须通过个人的“行为节能”才能真正达到预期效果,并将这一理念真正建立起来。 
  现在,大多既有住宅建筑工程不符合节能标准,保温性较差,无法满足供热计量的要求。这部分住宅分布广,面积大,需要改造的较多,资金不落实,短期内实现热计量有困难。 
  另外,保证供热计量成功的生命线是科学制定“供热计量热价”。李锡久说,供热计量热价是用户与供热单位供需双方利益的再分配,在平衡双方利益中起决定性作用。退费面小将影响居民参加供热计量的积极性,退费额大会使供热单位难以为继,尤其是在目前面积热价尚不到位的情况下,制定供热计量热价时必须要考虑试验阶段的特点并坚持政策调整的原则。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的供热计量改革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我国的供热计量的技术水平不高,计量的产品还不十分完善,计量水平和质量还比较低,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也没有完全建立。其中,如何进行热计量收费的问题尤为突出。《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各地并没有出台相应的细则,也没有制定“两部制”热价。所以,示范试点很重要。它涉及到的方面也比较广,有民生问题、节能减排问题等,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些配套的标准规范已经出台,并以此为依据连续两年进行了供热体制改革的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形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决定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工作。对相关的政策、技术路线、计量收费标准、经济政策等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地试点示范。通过试点取得经验,用先进典型引路,指导各地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无疑是一个时下正确而有效的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实施细则,完善设计和施工的具体技术要求,制定城市供热计量表具的管理办法。尽快形成供热计量政策支撑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还要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及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对参与供热计量示范工作的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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