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政策尚未出台。
由于国内普遍实施的是包费制的按面积收费政策,在能源服务公司管理的分户计量试点中,只能采用少用少交费的鼓励方式。对于个别不愿安装热分配表的多用热能的“钉子户”,也只能按照面积收费,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和手段。因此,分户计量事业亟需相关的法规来规范界定。
2计量修正方案没有得到权威部门认可。
在试点过程中,试点用户对如何进行计量修正提出诸多疑问,尽管试点单位采纳了众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但尚缺乏权威部门的认定。
3缺乏对能源管理公司的支持与管理。
能源服务公司每年都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供热分户计量工作,由于试点示范区域的计量用户较少,能源服务公司尚可自行承担,但若进行长期、大量的计量收费改革,则必须明确回报的问题。对能源服务公司的回报,既包含趸买热价问题,也包括服务费收取认定问题,需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政策措施加以鼓励扶植。
针对相关问题,业内专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大力推广专业化能源服务机构是供热改革成功的关键环节。从欧洲数十年的实践来看,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在推进建筑节能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从青岛市的试点也可以看出,引入能源服务公司,不但可以解决供热体制改革中计量收费的难题,还可以在建筑节能改造中进行有益的探索。如果对该模式从政策上加以引导,建立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体系,将对热改的成功起到关键作用。
第二,建立能源服务公司进入、生存并发展的法律和体制基础。供热计量收费涉及到一整套复杂的系统,包括供热体制、热价、分摊比例、修正系数、供热系统、墙体保温、筹资渠道、能源服务产业的建立等。青岛绅田虽然在一定区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要将这种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还需从法律上和体制层面夯实。
第三,应给予能源服务公司相关的政策支持。能源服务公司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承担着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的重任,政府主管部门应适时研究制定推出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用以支撑能源服务公司对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对节能工程的示范及能力建设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城镇建筑供暖用能占建筑总用能的比例高达50%以上,成为建筑节能的重中之重。有关规划显示,我国“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完成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的35%,力争到2020年完成12亿平方米的节能改造目标,节能路上可谓“任重道远”。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开始全面推广供热计量收费系统。
有业内专家乐观地预计,十二五期间即将实施的供热节能改造等技改项目数目可观,这些项目均可通过商业性的EMC(合同能源管理)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