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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产局下发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方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次数:193

沈阳市房产局日前下发《沈阳市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方案》,确定了今年供热的总体目标,要求今年冬季供热运行和服务质量总体好于去年。
    《方案》要求,今冬供热期间,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的区、县(市)政府,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工作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小区、具体楼栋、具体单元,每个社区都要有专人负责供热检查,每栋楼都要有供热单位人员负责解决问题。
  按照《方案》的目标要求,到2012年底,沈阳市将完成节能暖房工程480万平方米;改造供热旧管网150公里;拆除燃煤锅炉房20座,联网面积160万平方米;实施热源建设项目15项,新增供热能力3000万平方米。

为了让市民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沈阳市在供热方面给出了时间表。
 
  到2012年9月30日,沈阳市供热“三修”、重点区域整改等供热准备工作全面结束;10月20日沈阳市供热系统要进行冷态试运行,10月26日要进行热态试运行,到11月1日热源开栓率达到100%,用户室温达到18℃以上。
  针对个别地区去年采暖期供热质量差、投诉率高等突出问题,沈阳市供热办确定了10处重点整改供热区域。另外,沈阳市政府今年将节能暖房、拆除联网和管网改造3项工程列入城建计划,目前3项工程正有序进行中。
 
  为了确保供热达标,沈阳市政府将供热工作列为对各区、县(市)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包括热源开栓率、供热投诉、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供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完善对各区、县(市)、供热单位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供热投诉率、设备故障率、供热诉求办理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投诉率高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今年,沈阳市政府继续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特殊困难企业职工的采暖费实施补贴,继续实行供热价格补贴政策,确保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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