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号从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获悉,今年烟台市计划投资2430万元,对6个小区进行计量供热改造,改造面积达45.85万平方米。
据中国供热信息网了解,供热计量改造一共涉及到三项主要内容,其中室内供热计量改造和室外热源管网热平衡改造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另外,墙体节能保温改造则由市住建局负责。
实行计量供热改造的6个小区分别是:华信家园、今日花园、台湾村、响水湾小区、青年家园和白石新城。据介绍,对用热户进行热计量改造,主要是在用户室外的楼道管道井内加装热量表、单元远传主线、数据线连接线和恒温阀等。在用户室内则主要是加装温度控制面板,只需打眼走线,在墙上安装即可,对市民装修没有太大影响。
实行供热计量后供热价格如何收费?
根据目前国家关于供热计量的政策相关精神,烟台市物价局烟价【2009】96号文件规定,目前暂采取措施是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即计量用热费用超出按面积标准计费的部分,用户不需要补缴;低于面积计费部分,供暖单位应退还给用户。供暖前用户将采暖费按照面积计价标准先缴纳采暖费。采暖期结束后,根据热表的实际数据计算出每户的采暖费,退还多交部分热费。
另外,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收费,即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我市供热计量实验阶段的热价如下:对居民住宅以表计量的供热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用热费用为基本热价9.8元/㎡加计量热费36.08/GJ(0.13/kwh),顶层的计量热价部分下浮4%;底层的计量热价部分下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