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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采暖地区热改会议明确4项具体工作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浏览次数:196

    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8月21日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实施供热计量改革以来的工作成果和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作了题为《坚定信心,创新机制,全面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报告,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讲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及有关司局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北京市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区县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北方采暖地区其他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地级以上城市分管副市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细化政策,从5个方面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城市政府要充分发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主导作用,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创新收费机制。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制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选表、安装和收费衔接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取消“面积上限”,完善计量热价和管理办法。四是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将供热政策性亏损补贴改为供热计量奖补资金,对于不进行供热计量改革的供热企业,不应再发放补贴。各地要依法处罚违反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和要求的单位。五是强化管理措施。加强供热能耗管理,供热企业要逐步建立供热监控调度平台,加大供热系统和计量装置运行维护管理力度。

    会议明确了2012年采暖季供热计量改革的4项具体工作。一是开展计量装置清查。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所辖城市在今年采暖季前对辖区内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提出整改建议和解决措施。二是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各地要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利用能源服务公司资金、技术、管理优势,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计量收费试点示范项目。三是分解目标任务。各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本省实际,明确今年采暖季供热计量收费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所辖城市,对没有完成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开展宣传培训。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供热计量改革的宣传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为供热计量收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会议期间,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临沂市政府、河南省鹤壁市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进行了供热计量改革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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