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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供暖不能“缺斤短两”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7  浏览次数:297
      供暖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一些居民反映,白天热乎乎的暖气片,到晚上就成冰叭凉的了。他们感觉,交了费却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对这种时停时供的不正常现象憋着一肚子气。

供热费是按天数来收取的,居民交了费,就应得到整个采暖期足天足热的供热服务。从科学供暖的角度来讲,供暖企业可以考虑按天供暖,但前提是要确保居民的室内温度达到规定标准。从加强管理来说,供暖企业可以降低运行成本,但落脚点是不能建立在牺牲居民利益上,倘若如此,自家效益上去了,却落下不好的名声,也有悖于行业操守。

对个别缺乏自律的供暖企业,有关监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应该出手,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督促它们履行好社会责任,让广大居民过上一个温暖的冬天。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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