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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采暖技术为乌市清洁能源供热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8  浏览次数:300
电热采暖技术为乌市清洁能源供热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为治理大气污染,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乌鲁木齐市从2009年开始大力推进电热采暖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通过近几年开展示范工程建设、跟踪测试及相关政策、标准、课题研究,乌市证明了电热采暖是一种控制精度较高的采暖方式,可直接体现能源与价格的对应关系,是控制城市大气污染、改善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目前,乌市电热采暖技术已经具备了大规模推广的有利条件,尤其是在学校等公共建筑中,由于其控制操作方便,能源安全性较高,可以充分利用谷段电量,削峰填谷,电热采暖避免了谷段电量资源的浪费,尤其是对解决弃风电量起到了很好的消纳作用。

     为积极推进电热采暖建筑应用工作,该市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清洁能源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电热采暖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工作要求、补贴政策等。完成了《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电热膜供暖技术规程》标准研究,并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实施,使电热采暖项目建设有据可依。目前,乌市已建成68万平方米以学校等公共建筑为主的电热采暖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经测算,示范项目单位面积造价150.91—283.78元/平方米,其中,室内末端系统115.47—135元/平方米,电力外网建设投资35.44—148.78元/平方米。通过对示范项目两个采暖期的跟踪测试,项目平均采暖运行费用16.2元/平方米。每个采暖期可节约标煤1.156万吨,折合天然气1011万立方米,减排氮氧化物57.8吨,项目运行效果良好,节能、环保、经济效益显著。此外,乌市还开展了6个专项课题研究,验证了可通过智能控制确保电热采暖技术在学校等公共建筑中经济运行,并总结分析了电热采暖示范项目运行情况,测出示范项目终端能耗为节能65%标准耗热量指标限值的0.75,颠覆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因热效率低限制使用电热采暖的规定,解决了目前乌市电热采暖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填补了新疆乃至全国在这一领域的空白,对电热采暖推广应用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电热采暖技术因具有精确的控制方式及充分利用自由热等优势,可实现供暖的经济运行,作为天然气供暖的补充,为乌市冬季供暖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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