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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在即 发改委要求电力天然气供应优先保民生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4  浏览次数:288

本报北京11月13日讯记者顾阳报道:今冬供暖即将全面启动,煤电油气等能源保障工作也将面临迎峰度冬“大考”。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召开2014年迎峰度冬煤电油气等能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做好天然气、电力、成品油供应,煤炭和冬季供热及运输保障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今冬明春能源及运输供需形势总体相对宽松,但在需求高峰时段,局部地区仍可能出现供应偏紧。与此同时,一些体制机制矛盾可能在经济运行中凸显。”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要求,各方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从增加资源供给、加强需求侧管理、强化专项协调和针对性调节等方面入手,把应对措施准备得更周全一些。

连维良表示,今冬用气高峰预计达882亿立方米,但预计供应为820亿立方米,缺口达62亿立方米。要按照优先保民生原则,努力增产增供,尽力增加进口,设法增加储备,合理增加煤制气等替代资源,做好企业间管线输送能力共享,加强需求侧管理,有序发展煤改气,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在电力供应方面,要针对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落实难、“三北”地区电网调峰难、部分农村地区春节用电难等突出问题,结合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切实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在成品油供应上,要着力推广乙醇汽油,着力推广高品质成品油,着力增加原油储备能力。冬季供热中,要优先保障采暖用煤供应,确保冬季供暖需要。

连维良表示,要做好煤炭、石油、粮食、农副产品等重点物资及节日生活物资的运输,满足生活和生产需要。同时,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煤炭行业脱困;严格禁止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和不安全生产;严格煤矿准入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劣质煤的进口和使用;坚决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中俄中缅天然气合作取得新进展

本报北京11月13日讯记者齐慧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获悉:中石油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日前签署《关于沿西线管道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框架协议》,未来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的年供气规模为300亿立方米,供气期限为30年。

协议规定了未来俄罗斯通过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向中国供气的基本技术经济条款,确定供气规模300亿立方米/年、供气量渐增期为4至6年、供气期限30年的合作框架,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又讯记者齐慧报道:截至11月11日8时,中缅天然气管道已累计向国内输送天然气超过30亿立方米,达到30.03亿立方米。

中缅天然气管道起自缅甸西海岸皎漂,从云南瑞丽进入我国,终点为广西贵港,设计年输气量12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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