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供热办了解到,为确保供热质量,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采取多项举措,不断加大对供热单位的监督力度。完善了各项政策法规,先后出台了《大连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管理暂行规定》、《大连市采暖用户停止供热管理暂行规定》和《大连市供热质量保证金管理规定》。同时采取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专业人员检查与依靠群众反映相结合的方式,对供热单位进行监督。
今年,对供热投诉较多的供热单位仍坚持每半月在媒体公布一次,以督促供热单位整改落实。对屡教不改,供热质量差、群众意见大的供热单位,在供热期结束后坚决实施拆炉并网,清除出供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