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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城区供暖用煤采购严重违规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6  浏览次数:478
     12月9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因履职不到位,导致不符合规定的供应商中标,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离石城区冬季集中供暖用煤招标采购工作于10月27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后,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经过调查审理,决定给予招投标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单位管理不善,构成失职、渎职错误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负责人、市资产经营公司经理马志明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市政府免去其职务;给予因监管不力,构成失职错误的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樊晋峰行政警告处分。
     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的9名专家予以警告。在查处相关责任人的同时,市财政局还对此次采购活动的20户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核查,取消了提供虚假资料、煤场不符合规定的吕梁日升昌商贸有限公司、榆林市石鑫能源有限公司、吕梁志诚商贸有限公司、山西大有焦煤有限公司、山西天一运物资有限公司、榆林市荣海燃料有限公司、榆林市万丰煤业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立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山西联众物华商贸有限公司9户供应商的中标和候选资格,给予罚款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解除了煤质不符合约定发热量标准、煤场手续不合规的榆林市神奇煤炭焦化有限公司、府谷县天华煤业有限公司、江苏天发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咸阳开源煤炭有限公司、榆林市千巨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蓝鹏贸易有限公司6户中标供应商供煤合同;取消了煤场不符合规定的陕西亿华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晋煤燃电能源有限公司、北京科中环科贸中心、北京宝信兴隆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吕梁市众友煤焦有限公司5户供应商的候选资格。
     据悉,我市已终结该次政府采购活动,对离石城区冬季集中供暖用煤的重新采购程序已经启动。 (记者张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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