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yijian@nea.gov.cn),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
2020年4月3日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yijian@nea.gov.cn),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
2020年4月3日